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选聘生管理,充分发挥选聘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生,是指经全省统一选聘、省委组织部审查备案、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第二章 任职及待遇第三条 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选聘生任职的村及工作岗位。选聘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党员、共青团员的,可直接选拔担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第四条 选聘生在村工作期限为3年。选聘期间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第五条 选聘生工作报酬待遇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第六条 选聘生人事档案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户口落在所在乡镇,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第三章 工作任务第七条 选聘生在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村级党组织(村委会)应明确选聘生的具体分工。选聘生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协助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围绕以下重点积极开展工作:1.参与发展村域经济。选聘生到村后,协助村“两委”班子科学制定村中长期发展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发挥自身优势,谋划投资项目,参与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挥本村资源优势,确立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带头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创建农业科技示范园,开拓农产品销售市场,创办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组建农民合作中介组织等,引领农民致富增收。2.改善村容村貌。抓好文明生态村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引导农民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快村容村貌改造,促进村庄绿化、净化、美化、亮化、硬化;利用重大节日和村民闲暇时间,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促进和谐农村建设。3.搞好宣传教育。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终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介绍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信息,传播新思想、新观念,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联系农业科技人员搞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村民素质。4.维护社会稳定。搞好普法宣传,健全完善治安防范工作体系,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处理,随时掌握并及时反馈影响农村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协助乡镇、村妥善处理。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选聘生要帮助村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协调好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农村“推优”、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6.做好基础工作。负责村级活动场所日常管理,做好各种会议、活动的记录整理工作,有能力的可协助管理村集体帐务。积极开展社会调查,每半年向乡镇党委、区委组织部报送一份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或工作中存在问题、不足及对策建议方面的调查报告。
第四章 日常管理第八条 选聘生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统一管理,具体日常管理由乡镇党委负责。1.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区委组织部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联系选聘生,加强经常性联系,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2.实行选聘生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乡镇党委根据本乡镇实际,与选聘生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其年度工作职责,报区委组织部审定。3.建立选聘生思想工作汇报制度。选聘生每月向乡镇党委组织委员汇报一次工作,每半年向区委组织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每年底向乡镇党委、所在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党员述职。4.建立选聘生工作日志制度。选聘生详细记录每天工作的内容、进度、成效等,形成完整的到村任职工作日志。5.建立选聘生心得体会制度。选聘生围绕在村任职期间所见所闻所听所讲所做每月撰写一篇心得体会。6.建立选聘生考勤制度。严格选聘生考勤管理,认真落实有关考勤制度。工作期间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请假3日以内的,需经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同意;1周以内的,需经乡镇党委同意;超过1周的,需报区委组织部批准。每人每年请假时间累计超过1个月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级;每人每年请假时间累计超过2个月的,解除聘用合同。第九条 各乡镇党委要加强选聘生日常管理工作。 1.根据本办法和有关制度,做好具体管理工作; 2.指导选聘生制定工作计划; 3.检查督导选聘生在岗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 4.协调村里为选聘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5.做好选聘生的传帮带工作;6.有针对性地开展选聘生培训;7.定期召开选聘生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