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勤公示制度。每年考勤情况,要在本年底张榜公布,以接收全局干部职工的监督。年底考勤情况,将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做为干部职工考核方面的重要依据之一。
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经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做如下规定。
1、加强管理。财务由财会室统一管理,必须健全帐目,日清月结,收支合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违犯财经纪律的发生。
2、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含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服务中心的收入开支),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数额较大或重要款项要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审批。重大款项,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报主管县长审批。
3、节约开支。机关办公费从严掌握,需要购置办公用品的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其他需要开支的一律先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办理。不请示没批准私自办理的费用由自己负责,不予签字,不准报帐。
4、爱护公物。机关一切公物都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定人使用和管理,公物不准外借,损坏东西要赔偿。
5、加强内审。由一名副局长,负责加强对机关财务的管理和对基层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防违犯财经纪律的现象发生。
县民政局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工作用车,按着上级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研究,特做如下规定。
1、用车。机关车辆用于工作,凡不是属于工作需要的用车严格控制,个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必须经主管办公室的局长批准。
2、管理。车辆和司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定车、定人、定路线,按派车单出行,司机定车负责,并对所负责的车辆严加保养和保管。未经批准司机不准私自出车,不准把车辆借给外人使用,如有违犯,出现问题,一切责任自负。
3、修理。汽车需要修理,司机向办公室报告,需要开支的办公室向局长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修理,需要换件的,以旧换新,旧件由办公室保存。
4、用油。汽车用油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司机出车要按派车单执行并搞好出车记录,办公室根据出车里程和百公里用油量给车辆配油。超出里程的用油办公室不予供给。
5、待遇。司机经批准出车的补助及福利待遇,按财政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规定由办公室及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负责执行。此规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