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审计局
审计组廉洁自律工作措施
为落实好“八不准”审计工作纪律,使审计组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切实做到廉洁自律,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审计组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廉政建设工作规定,在本职岗位上,认真落实“八不准”审计工作纪律,自觉做到“一杯清茶搞审计,两袖清风回机关”。
二、审计组长进点审计前,由股长对审计组人员提出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指派廉政监督员,协助审计组长抓好审计组的廉洁自律工作。
三、审计组进点审计,由分管局长带队进点,向被审计单位说明对审计组的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取得企业的配合支持,落实好审计组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四、执行审计期间,由廉政监督员协助审计组长,抓好廉洁自律工作,按“八不准”审计工作纪律要求,一条一条的抓好落实,按《审计法》要求履行好工作职责。
五、审计终了后,由主管局长、股长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回访,征求意见,了解审计组的廉洁自律情况,由主管局长总结讲评审计组廉洁自律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六、审计组人员上岗实行一证一卡制,即:审计执法证和廉政反馈卡,接收社会监督。
七、执行审计期间严禁借用被审计单位交通工具,县城内执行审计任务,一律不在被审计单位就餐,下乡搞审计,要到被审计单位机关食堂就餐,并按规定付费。
八、严禁以任何形式参加被审计单位公费组织的各种娱乐活动。
九、实行审计组政务公开,即:公开立项依据;公开审计范围、内容;公开审计处理、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
十、实行审计组长廉洁自律责任制,对出现的不廉洁问题,对审计组长实行责任追究,视情节报有关部门批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审计人员廉洁守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要廉洁的指示,防止腐败,加强审计队伍的廉政建设,制定本守则:
一、增强“公仆”意识,保持“公仆”本色,模范遵守本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不索贿受贿,不接受部门和被审计单位以任何名义赠送的礼品(拒绝不了的要交公或照价付费),不搞权钱、权物交易。
三、不以个人或机关名义向上级或有关部门和人员送礼、行贿。
四、到部门或基层单位执行审计任务,一律吃客饭,不接受宴请。
五、严禁遵守国家干部待遇的一切规定,在办公用具、电话、住房、用车等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不搞特殊化。
六、不假公济私,不化公为私,不贪占国家、集体或他人的便宜。
七、不参加赌博活动,不上班为自己去办私事,履行好工作职责。
八、婚丧嫁娶、生日寿辰从简办事,不收受财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九、上级或兄弟县市来人,到定点单位招待,严格执行招待标准。
十、机关购置国家规定的控购商品,按要求报批,力求节俭,不铺张浪费。
以上十条守则,全局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认真执行,互相监督,违者依党纪、政纪处理。
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为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讲团结。努力提高党组成员政治理论素质。
二、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同解决个人的思想认识问题结合起来,把自学和集中学习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领导水平,提高驾驶全局能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集中学习时间。每月末后两天为每个党组成员参加集体学习时间。全年不得少于20天(自学时间除外)
四、要处理好工学矛盾,中心组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体学习,应向组长请假,事后补课。
五、中心组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我局的中心工作,提出学习重点和讨论内容的建议,做好学习讨论情况记录,并负责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