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年内发生一起错案和执法过错,去销主管局长、股长和责任人评选先进资格,视情节轻重,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把审计机关的“两错”责任追究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一、行政执法工作范围和责任
1、局长 负责全局行政执法教育,组织制定行政执法工作措施,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纠正处置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使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2、副局长 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审计人员行政执法,抓好行政执法制度措施的落实。进行审计回访,检查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执法情况,及时纠正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3、股长 组织本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准则,按审计程序提出具体要求,在实施审计中检查审计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审计组进行纠正,抓好文明执法工作。
4、审计组长 按审计程序组织实施审计,一步一步地抓好落实,人员分工要做到责任明确,杜绝违反审计程序行为发生,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使审计项目都能做到: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
1、审计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分工明确,有具体要求,方法科学,并由主管局长签字。
2、审计通知书,按规定填写,由审计组长签发,指派专人于三日前送达被审计单位。
3、审计出的问题定性,由审计组人员集体讨论决定,依据恰当,定性准确。
4、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引用依据的法律、法规正确无误,宽严适度,由局研究下达审计决定,由审计组负责审计处理、处罚决定落实。
5、按规定组织听证,按要求及时通知被审计单位或个人进行听证,由主管局长、股长组织具体实施。
三、行政执法检查,由纪检组长组织具体实施,检查采用到企业回访,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廉政反馈卡四种方式,每半年向局委会汇报一次审计人员执法情况。
四、对审计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按责任大小报有关部门批准,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更好地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使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廉政建设工作职责
1、局长职责
负责全局的廉政建设工作,抓好日常学习教育,按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要求,督促检查抓落实,定期听取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廉政建设工作,带领党组成员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发挥好表帅作用。
2、副局长职责
按党组分工,对分管的工作范围,履行好领导职责,按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抓好落实。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搞好回访,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好股长、审计组长廉政责任落实,强化廉政建设工作领导。
3、股长职责
抓好全股人员思想教育,提高对廉政建设工作意义认识,负责听取审计小组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指派廉政监督员,讲评审计小组的廉洁自律工作,树立典型,表扬先进。
4、审计组长职责
负责审计小组的廉洁自律工作,按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在实施审计中带领审计组人员要自觉做到“一杯清茶搞审计,两袖清风回机关”。
二、落实廉政责任工作措施
1、实施审计实行廉政反馈卡制,每项目审计终了后,由被审计单位把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的廉洁自律情况填入卡内,反馈于审计机关。
2、项目审计由主管局长带审计组人员进点,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廉政建设工作措施,取得被审计单位支持。
3、实行一项目一回访制,由主管局长负责,到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廉洁情况,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4、实行政务公开,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走过场。
5、抓好监督检查,由纪检组长负责每季度对全局的廉洁自律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情况提交党组会,对存在问题,由党组会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行纠正。
6、典型引路,先进带后进,用典型推动全局廉洁自律工作开展。
7、设立举报电话和廉洁工作意见箱,接收监督。
三、实行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责任追究
对出现的不廉洁问题,按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实行廉政建设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