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体审计人员要自觉遵守作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工作期间不准办私事,严禁玩扑克、下象棋、打麻将等不利于工作的娱乐活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处罚: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元,矿工每天罚款5元,超过10天每天罚款50元,并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局实行财务管理一支笔制度,大型开支(1000元以上)由局长办公会研究,一切开支由局长签字,开支必须先提出申请,批准后再执行,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不予报销,严格财经纪律,节约开支,反对浪费。
5、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关,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收群众监督。
6、来人接待本着热情、节俭原则,实行定点对口接待,即有相对应的局长、股长负责接待,减少陪客人员,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给予定点、定标准安排,超支自付。
局长办公会制度
一、议事范围
㈠传达贯彻上级审计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会议精神。
㈡研究审计工作计划、方案。
㈢传达贯彻上级各类业务专业会议精神。
㈣决定和部署召开的各类会议有关事宜。
㈤讨论重要规范性文件和市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㈥审议机关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定购置、维修固定资产及其他物品1000元以上的开支项目。
㈦审定机关各项行政管理制度。
㈧讨论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讨论的事项。
二、会议程序
㈠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临时负责全面工作的副局长主持,办公室主任和议题涉及到的科室有关人员参加。
㈡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汇总报局长审定。
㈢局长办公会应有二名以上局长参加。
㈣局长办公会议定的事项有关科室要确定专人负责具体办理。业务方面的由法制科负责督促落实。行政方面的由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㈤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签字后存档。
㈥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
保 密 制 度
1、正在审计或虽已审计完毕,但未定案的审计事项不能公开。
2、在审计工作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工业秘密及被审单位需保密的事项不能泄露。
3、尚未核实查处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违反财经法纪的事项不能通风报信。
4、对有关审计工作文件、电报、简报、会议记录、照片、录音不能随意外传。
5、违反以上规定泄露秘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机关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1、学习教育时间:每周五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日,每季度组织一次思想教育,学习教育期间缺勤补课。
2、学习组织领导:局组织与股组织相结合,由负责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负责此项工作。
3、学习内容:政治学习内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中央、国务院、省、市、县有关文件。业务学习内容,学习审计理论和基本技能、财会知识、行业管理知识等。
4、学习方法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学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会代训相结合。
5、在全局开展每人每天读10页书活动,坚持每天自觉学习一小时。
6、制订学习教育培训计划,由办公室负责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具体组织实施。
7、建立考学制度,定期进行考学,考试成绩作为个人年度评选先进依据。
审计复核工作制度
根据《审计机关复核准则》制定机关复核工作制度。
一、局把审计复核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定期总结审计复核工作开展情况,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审计复核工作开展。
二、实行三级复核,即:审计组长、业务股长、局专职复核人员。
三、审计复核工作,由办公室组织监督、落实。
四、对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的下列事业进行复核,并对复核工作出具书面记录。
1、是否按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范围和审计目标实施审计,审计工作是否符合相关的审计准则。
2、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
3、收集的证明材料是否有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否正确。
5、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定性是否准确。
6、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和建议是否适当。
7、对需要作出处罚被审计单位要求听证的,是否已组织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