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员认捐。每年开展两次会员认捐活动,原则上每位会员认捐金额在50元以上;
(2)社会捐助。每年开展一次以上“送温暖、献爱心”社会募捐活动;
(3)乡镇财政拨款。乡镇按照每年10000元、村按照每年2000元标准划拨资金存入到党员互助金账户,增加党员互助金的存量。
2、资金管理:
(1)党员互助金由乡镇党员互助会统一管理,设立专项账户,指定专职委员负责款项的收支记账;
(2)互助会会长、互助站站长负责互助金使用的审查、审批和监督;
(3)村级组织划拨的党员互助金,首先划拨到乡镇党员互助金帐户,并由乡镇互助会统一下拔到各村;
(4)互助会每半年向全体会员大会作互助金收支情况说明,接受会员的监督。
3、资金使用
(1)使用方向:用于直接支付困难党员生产、生活帮扶资金;用于购买救助困难党员所需的生产、生活物资;用于开展农村党员技术培训、印发技术资料等。
(2)申请程序:受助对象填写《党员互助金拨付申请表》——村互助站会员大会商讨确认——站长签署证明意见——乡镇互助会委员签署审核意见——会长审批——拨款。
(二)物资帮扶
1、物资来源:(1)党员互助金采购物资;(2)党员及社会捐赠物资;(3)上级党政组织下拨物资等。
2、发放形式:(1)生活物资及部分生产资料物资直接下拨到救助党员家中;(2)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物资由互助会(站)统一调配实施。
(三)技术帮扶
邀请有技术专长的党员、乡土专家、县乡科技人员、上级科技专家以及产业发展带头人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开设农民课堂、印发技术资料、组织到产业基地学习等形式进行技术帮扶。
(四)信息帮扶
通过开设信息求助电话、举办信息发布会、组织参加用工招聘大会等形式为缺乏信息的党员提供农产品销售、劳动就业、农资价格、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信息帮扶。
(五)劳力帮扶
通过在农忙季节组织人员开展抢种、抢收等形式为缺乏劳力的党员提供劳力帮扶。
第十四条 帮扶形式
(一)实行普惠式帮扶。凡是对遇到生产、生活困难的党员均组织帮扶,做到有困必助、有难必帮。
(二)实行定期式帮扶。定期在“七·一”和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困难党员活动。
(三)实行结对式帮扶。采取“1+1”、“1+X”、“X+1”等形式进行党员结对帮扶。“1+1”模式即由一名先进党员或先富党员与一名困难党员结对帮扶;“1+X”模式即由一名先进党员或先富党员与多名困难党员结对帮扶。“X+1”模式即由多名先进党员或先富党员与一名困难党员结对帮扶。
第六章 会员大会
第十五条 党员互助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村互助站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主要议程:1、通报和审议互助会(站)工作情况报告;2、审议互助金使用情况报告;3、商讨互助会(站)下一阶段工作安排;4、商讨互助金的使用安排。
第七章 章程修改
第十七条 本章程修改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有效。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党员互助会会员大会。
本章程自20**年5月5日起公布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