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老干部局深入基层联系离休干部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区委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我市老干部工作"三项制度",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密切与老干部的联系,不断提高我区老干部工作水平,特制定我局机关工作人员联系离休干部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
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通过坚持定期走访慰问和联系老干部,不断增强从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老同志的针对性,不断增强解决老干部工作实际问题的及时性,在增进与老干部沟通与感情的基础上,形成新老干部团结一心、共促老干部工作发展和提高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任务
联系对象主要是指区属全体离休干部。
⒈宣传党对老干部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宣传我市我区改革开放的形势和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⒉了解基层老干部工作情况和动态,指导基层开展老干部工作。
⒊认真听取、及时反馈离休干部对我区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服务,为改进和提高全区老干部工作提供依据。
⒋认真了解离休干部的思想动态和生活需求,尽力为老干部解难题、办实事。
三、联系方法
⒈定期联系。每年春节、“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做到有计划、有安排的必访;每月10日定为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离休干部工作日。
⒉不定期联系。离休干部如生病住院、遇有特殊困难、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可通过入户(医院)看望、电话沟通、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及时走访联系。
四、工作要求
⒈明确联系范围。全区离休干部,按系统、单位分配到各科室,各科室根据本部门情况,制定具体联系安排,任务落实到人。
⒉建立工作记录。每位工作人员在走访时,要使用《老干部局工作人员联系老干部登记手册》,对每次联系情况进行认真记录,并请基层单位工作人员或老同志签字,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办公室负责定期检查联系工作记录。
⒊严格组织纪律。深入基层联系离休干部,不准要求基层单位提前准备书面材料,增加基层工作负担。不准在基层单位或离休干部家中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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