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党章,履行义务。把党章对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贯穿到党员义务性岗位的职责要求之中,体现到共产党员履行义务性岗位的内容要求之中。机关党员要认真履行好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切实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应新形势的发展,紧密围绕第一要务,以党支部为单位,以现有行政岗位为依托,充分地激发调动党员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3、结合职责,发挥特长。要根据机关党员本职行政岗位特点以及个人素质和能力,以党员的本职工作为基础进行岗位分类。科学合理地设置党员义务性岗位,并制定出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义务性岗位职责中的每项目标既要有履行工作职责的定性要求,又要有量化考核指标;既科学规范,又简明易行,方便考核。
4、责任到人,注重实效。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更好地实践宗旨,服务群众,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永葆先进性的新路子。
五、基本做法
机关党员设岗定责,要积极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已取得的成果,结合共产党员岗位先进性具体要求,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根据党员状况和单位人数多少、工作量大小的实际,设置党员义务性岗位。义务性岗位可以一岗多人,也可以一人多岗,义务性岗位设置要反映时代要求,一般可考虑分思想政治类(如:政策法规宣传岗、文明新风岗、民意收集反馈岗等)、监督类(如党务监督岗、财务监督岗等)、公共事务类(如:社会治安维护岗、纠纷调解岗、生态环境保护岗等)等类别。
1、明确岗位及职责: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明确党员义务性岗位,制定出具体职责和任期。
2、党员认岗: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机关党员结合自身的实际状况和本人工作岗位的先进性具体要求,自我选择义务性岗位,并向党支部申报。
3、民主推荐:在党员个人自选申报的基础上,党支部向全体党员公布和介绍每个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岗位特点等情况,采取由党员大会民主推选的办法,每个义务性岗位确定2—3名党员,作为上岗党员初步候选人。
4、组织定岗:在推选结果的基础上,按照尊重个人意见和因人制宜、总体平衡的原则,党支部对被选人的岗位进行讨论审定,最终确定人选。
5、公示明岗。党员要把岗位的职责、要求,归纳成简洁明了的语言,并用一定的形式公布出来,能让来办事的群众和基层同志进行监督。同时,对义务性岗位要按上岗要求,将上岗者的姓名、职务、岗位内容、履岗要求以适当的形式公布。
6、强化管理。党支部要定期对担负义务性岗位职责的党员进行跟踪了解,通过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对党员履行双岗双责情况定期考核。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进行整改。
六、基本要求
1、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开展机关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是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方式的一项新举措,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一定要把机关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做为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做好工作。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2、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市委的总体要求,结合分类管理建立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党员教育、管理办法。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并根据党员义务性岗位的具体职责,提出岗位的共性要求和个性要求,以增强考核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一是建立教育管理机制。由党支部建立《党员义务性岗位履行职责记录薄》、《机关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一览表》和民意登记本,上岗党员要有一份责任状、要有一个党员岗位证。二是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以岗位目标责任书为主要考核内容,实行每月集中、每季评议、半年小结、年终总评,要求上岗党员定时向党支部和群众代表汇报工作情况,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作季度或半年登记,年终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采取个人述岗自评、群众民意测评、党员大会综评等相结合的方式来评定上岗党员等次。三是强化教育激励机制。对全年履行职责好、胜任岗位的党员要予以一定的表彰和物质奖励,并推荐给上级党组织参加优秀党员的评选和表彰,对不胜任的要及时调整,做到奖优罚劣,充分激发党员履行职责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