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千万党政培训工作意见
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实施“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的意见》(苏发[20**]26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学习动员会精神,充分发挥培训主渠道作用,为全面提高我省各级领导于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培养一大批能够担当“两个率先”重任的领导骨干作出贡献,现结合我校(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我校(院)承担的职责任务
省委实施“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又快又好地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江苏的一项战略措施;是适应新世纪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大规模培训干部,有效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知识恐慌”和“本领危机”等问题,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推进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重点工程。实施“百千万”工程,省委对党校委以重任,寄予厚望,是党校发挥作用、改进教学、提高水平、促进事业发展的极好机遇。
根据《意见》要求,我校(院)在实施“百千万”党政领导干
部培训工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责。除负责本校(院)处级干部的学习培训外,更重要的是发挥培训主渠道的作用,办好脱产培训班次,开办“菜单式选学”班次,建立网上干部学习教育平台,加强对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的业务指导工作。
全校教职工要认真学习《意见》精神,充分认识实施“百千
万”工程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实施“百千万”工程对党校发展
带来的极好机遇和挑战,进一步明确我校(院)承担的职责任务,把思想统一到省委部署上来,努力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自觉性,为实施“百千万”工程作出贡献。
二、继续认真办好常规主体班次,将11门课程列为学习的主要内容
按照《意见》关于“省市两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在加强政治理论培训和党性锻炼的同时,将11门课程列为领导干部脱产学习的主要内容”的要求,调整主体班次的教学计划和内容设置,改进教学的组织形式和考核方式,使之与“百千万”工程的培训目标相适应。
在教学内容安排上,把坚持和完善“一个中心、四个方面”(即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中心,对干部进行“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修养”四个方面课程的教育)的教学布局与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培训内容结合起来,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教学,围绕全国和全省工作大局,突出能力建设这个重点,学习实现“两个率先”必需的科学理论和现代知识。具体要求是,学制1个月的班次,至少安排11门主修课程中的一门课程;学制2个月的班次,至少安排两门主修课程;学制3个月的班次,至少安排三门主修课程;并保证每门主修课程的培训时间达到6-7天,48一56学时。
在教学的组织形式上,根据不同学期的情况和需要,采取按班次教学和跨班次教学两种方式组织教学。《意见》开始实施时,11门主修课程干部都没有学过,可以采取按班次安排主修课程方式组织教学;实施一段时间后,干部中就出现了对11门课程有的学过、有的没有学过的不同情况,这就需要采取允许学员跨班次选学的方式组织教学。与此同时,学员管理的方式也要作相应调整。
在考核方式上,按照《意见》的要求,参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菜单式选学”的考核办法,进行考勤、考试、考查和成绩评定,
并将学习情况载入《干部培训情况登记表》。
三、积极办好“菜单式选学”班次,不断增强党校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