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工业强县、农业富民”战略,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根据区、市两级党委、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重点,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一)构建跨省区人才培训网络基地。根据我县人才开发规划,积极同国内外名牌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关系。当前,要紧紧抓住我区同北京市对口支援的契机,积极与北京市有关院校建立协作关系,并逐步向沿海发达地区和东北地区拓展,力争在二至三年内建起协作基地网络。
(二)根据我县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拔一批中青年科技攻坚人才,重点资助培养。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选送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到区内外高等院校进行深造,或在重点大学选择所需要专业的优秀学生,设立奖学金或助学金,毕业后,凭 合同定向到企事业单位工作。有条件的单位要选拔优秀中青年人才到国外研修或攻读学位,人才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公派留学工作,同时还要加大自费出国留学和研修的联络工作。
(三)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力度,调整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使其知识不断更新和优化。按照“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原则,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
(四)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加快我县尖端技术人才培养步伐,促进我县有关产品升级 换代。
二、创造条件,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吸引国内外人才
(一)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引进所需的各类人才。具体包括: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我县支柱产业需要的学科带头人;取得博士、硕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属我县急 需专业的毕业生;确有一 技之长或 携带科研成果,并能创造经济效益的人才。
(二)鼓励国内外人才采取调动、兼职、咨询、讲学、技术合作、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多种形式,到我县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要采取措施、吸引我县“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回家乡建功立业。各部门要为国内外人才来我县工作提供宽松的环境。
(三)在人才引进方面,要打破地域、身份、户籍、所有制等界限,可以有双重或多重档案和工资关系。对自愿来我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以跨地区兼职应聘或从事季节性、流动性工作,其待遇由用人单位同本人商定,由人才流动培训中心进行合同鉴证。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来我县工作,可不限“生源”、不限户籍、不限时间。要在先进地区开设人才服务dai办处,大力开展人才招聘、代培代训、挂职学习、政策交流、信息共享等互惠互利的交流与合作。
(四)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重点项目所吸引的高层次人才来我县工作并定居的,其住房、报酬及其它待遇等由用人单位本着从优原则与本人协商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县创办企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五)有关部门要经常组织企业和科研单位到国内发达地区或国外引进能够带动一个产品、一个产业、一个地区发展的拔尖人才。人才流动培训考试中心要在年末建立人才信息库,完成统一网站的三级域名,并与“中国人才市场网”建立链接,通过统一密码,建立电子邮件系统等形式、最终实现机制健全、标准规范、服务高效的全国网络、定期发布我县的人才供求信息,更好地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六)鼓励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筹措资金,采取独办、联办等多种方式,修建宁城县人才公寓,为来我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居住及引进的未婚青年人才提供临时周转用房。
(七)凡我县引进的各类人才,其配偶、子女可随调随迁,其中配偶、子女系农村户口的,可直接办理“农转非”手续。
(八)每年以政府名义邀请两院院士及为我县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外地人才,到宁城渡假、旅游、观光、考察、调研等,为宁城经济建设献计献策。对在我县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由政府授予“荣誉市民”称号。
Tag:工作意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报告总结计划 - 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