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是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群体,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管理,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了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全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管理对象: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主要包括:外出务工经商地点、时间不确定的党员;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的退役军人等人员中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组织关系存放在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党员。
(二)总体要求: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三)基本原则: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双向互动、共同管理。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认真负责、密切配合、有机衔接、双向互动、共同负责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2、坚持分类指导、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从业特点、生活环境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社区管理、行业管理等多种方式,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随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强化跟踪管理,把每一名流动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经常性管理之中。
3、坚持以人为本、综合管理。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并重,切实维护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教育、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责任感。
二、明确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和要求
(一)流出地党组织的责任
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定期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动向。
2、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3、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情况,建立流动党员档案。
4、采取电话、书信等形式,定期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6、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及时将其纳入正常的组织管理。
7、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加强联系,建立流入地党组织信息卡册,定期沟通交流,建立友好协作关系。
(二)流入地党组织的责任
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日常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
1、结合流动人员清查,定期开展“组织找党员”活动。
2、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建立流动党员卡册档案。
3、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等提供必要帮助。
5、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6、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提供有关材料。
7、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加强联系,建立流出地党组织信息卡册,定期沟通交流,建立友好协作关系。
(三)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