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具体责任单位,负责确定供水方式、制定实施方案、提供建设用地、筹措地方配套资金、维护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协调支管网及到户工程的实施,建立饮水安全到户台帐。
(二)营造氛围、强化监管。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和农村广播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提高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意识,改变农民旧的用水观念,使广大群众自愿投工投劳,主动投入到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作中去,并积极争取各级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让社会各界了解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重大意义,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按工程建设任务与所在乡镇签定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并组织对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施工环境协调、运行管理进行督查,每年开展一次专项评比活动。对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20**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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