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加强与驻社区单位的协调,争取就业安置岗位。各街道要加强与驻区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驻区单位的用人信息,特别是短期、临时、灵活的用工信息,通过社区共建等形式,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四)加大对下岗失业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劳动保障教育体系
各街道要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与就业紧密结合的再就业培训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学校的优势,针对劳动力市场的需求预测和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定向培训和转岗培训。要定期举办适合下岗失业人员需求的各类职业培训班,如:汽车修理、家电维修、托幼护老等,聘请专家和有一技之长的退休人员担任教师,对下岗失业人员和社会闲散劳动力进行就业形势、择业观念、劳动技能等全方位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使他们尽快掌握一门或多门技能,早日实现再就业。
(五)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从20**年起,企业退休人员将全部移交地方,实行社会化管理,按照“依托社区,条块结合,规范管理,分步实施,滚动推进”的原则,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作为社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机构,负责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档案卡)管理;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掌握、提供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定情况和发放信息;按国家规定支付死亡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补助金;对有困难的孤、寡、伤病和高龄服务对象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服务项目;负责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和查询;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等;负责本街道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和开具证明工作。
社区居委会是退休人员的基层管理组织,负责本社区内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及时报告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待遇变动情况;做好特困、高龄、鳏寡、重病、残疾退休人员的帮困解难和走访慰问工作。
(六)切实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把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都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要把保生活与促就业结合起来,通过以工代赈、公益性劳动等形式,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七)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社区劳动保障工作
努力协调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关心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积极开展“提供一个岗位、奉献一份爱心、温暖一个家庭”活动,加快建立有关部门分工合作,街道基层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制。劳动、民政、计生、文化、教育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积极协助做好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工商、税务等部门要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在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动员和组织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
(八)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建立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思想舆论阵地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宣传市场就业方针和新的就业政策,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使下岗失业人员正视现实,面对当前市场就业形势,树立自强自立、自谋职业、艰苦创业的观念,克服“等、靠、要”思想。并积极宣传自谋职业、开拓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为就业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设立专门窗口和专职人员全年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咨询工作,把宣传教育工作推向社区,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保证投入。劳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四方区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深化,区委、区政府把劳动保障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各部门、各街道把劳动保障工作列入部门、街道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逐级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各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对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给予人、财、物的支持。区、街两级要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以点带面,稳步发展。广泛开展创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示范街道”、“示范社区”活动,注重培育具有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的劳动保障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强化示范效应和竞争意识,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全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稳步发展。
(三)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各部门、各街道要充分认识做好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共同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形成劳动保障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Tag:工作意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报告总结计划 - 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