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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加强城市基础工作的若干意见》(青发〔2000〕15号)的要求,为切实构筑"打防管控"和服务群众一体化的新型社区治安网络,进一步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础,现就加强我区社区警务建设,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强社区警务建设的重大意义及指导思想
加强社区警务建设,是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从服务于社区建设大局的战略任务;是实施安民工程,遏制违法犯罪,减少和消除不稳定因素,实现社会治安稳步好转的客观要求;是强化社会治安工作基础,提高驾驭动态条件下治安局势能力的迫切需要;是贯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
加强社区警务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从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出发,以"警务进社区"和服务于社区建设大局为基本方向,以增强社区安全功能,确保社会稳定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通过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重心下移,提高对社会治安动态管控能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为我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从现在起至20**年底,全区社区警务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从现在起到20**年12月底,公安机关在调查摸底、制定全区警务工作改革和警务室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基础上,集中力量、因地制宜抓好警务室建设。每个派出所要完成1至2个警务室建设任务,并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为全面推广社区警务建设积累经验。期间,区委将对各单位试点情况进行调研,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全区社区警务建设的一系列制度、措施等规范性文件,作为建立和完善新型警务模式,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依据,指导、组织、推动社区警务建设的全面开展。
第二阶段为全面推广阶段。从20**年1月起到20**年6月底前,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社区警务建设的各项措施,各管区警务室建设要完成应建任务的70%以上,做到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对上得早、档次高、效果好的街道、公安派出所的工作经验进行推广,树立典型,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第三阶段为深化巩固阶段。从20**年7月起到20**年底,全面完成警务室建设任务,进行阶段性总结。一方面发现并解决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社区警务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提高;另一方面要按照全区社区建设的进程,进一步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全面深化社区警务工作。
三、社区警务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社区警务室配置
全区警务室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不搞"一刀切"。目前,警务室设置采取建立专用标准式和与社区居委会联合办公、一室多用式两种方式,公安机关要根据社区类型、地域大小、治安状况、人口特点、警力条件等综合因素,合理布局,设置警务室,作为社区民警固定办公场所。
(二)警务室标识
每个警务室都要按照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社区警务建设的意见》(青公发〔20**〕63号)文件规定,设立统一警务室标识。即:社区警务室正门外墙两侧分别嵌挂警务公开栏和警务室铭牌。警务公开栏为横置长方形铝合金框;铭牌为横置长方形弧面铜牌(规格:600 ×400MM),居中书写"警务室"字样用黑色隶书体阴文汉字,上端居中书写"某某社区" 黑色楷体阴文汉字,下端书写"POLICE OFFICE"黑色阴文大写英文。警务室正门上方居中安装红色标志灯一盏,公开栏下方安装"警民联系箱"。
(三)警务室的办公设施
每个社区警务室设施配备要适用工作需要,实行"六个统一",即:一本工作日志、一本警民联系簿、一套工作登记记录簿、一本会议记录、一张接待群众时间表、一部无线通讯报话机。
(四)社区警力配备
原则上按照每3000人左右(社区实有人口)配备一名社区民警,重点要害部位、相对集中、治安复杂的社区可适当增加警力,在全部落实"一区一警"的基础上,以2至3个社区的规模组成一个警务区,建立一个警务室,每个警务区配备3至4名社区民警和2至3名社区保安,确定1名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