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进度目标责任制,加强检查督办。将“四大战役”的阶段性目标纳入今年总体目标考核,在7月底和年底各组织一次检查验收,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成效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按照“四大战役”的目标要求,实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要把营造良好的软环境作为推动“四大战役”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营造良好的体制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搞好服务。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管理,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各级党政机关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为“四大战役”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公开和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把“四大战役”的实施情况作为检验“弘扬八种风气、创学习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实际效果的重要标准。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加强行政效能监察,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不良倾向。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四大战役”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环境。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强“四大战役”的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各新闻单位、网站要开辟专栏,精心组织系列报道、专题报道和典型报道,全面展示“四大战役”的进展和成效。
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和谐发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开展“四大战役”、实施重点突破的同时,协调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促进和谐“金建始”建设。
中共县委
县人民政府
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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