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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改善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根据市委组织部组通[20**]34号文件精神,市直机关工委决定在以往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制度。具体意见如下:
一、立足实际,明确党务公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立足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和制约,建立起具有机关特色的党务公开运行制度和机制。
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创业、创新、创优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驾驭经济和率先发展的能力。
——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依法依纪进行公开。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真实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
——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和效果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与效果的统一。
——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注重效果,有序推进。要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扩展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
二、紧扣重点环节,全面落实党务公开各项工作
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一)党务公开的对象
市直机关工委及所属各级党组织。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依纪公开、内容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机关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热点问题,除依法保密事项外,原则上都应当公开。
1、全局和中心工作方面。主要包括:各级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为民办实事、创业帮扶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等。
3、组织建设方面。主要包括: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情况,党内选举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后备干部推荐、党员发展转正、民主评议党员和评比表彰等情况。
4、作风建设方面。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有关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党纪政纪案件查处结果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等。
5、制度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改革与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等。
6、其他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
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并设置)、电子屏幕、有线电视、广播、报纸、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形式进行公开。各单位党组织可根据实际创造其他行之有效的公开形式。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
公开项目、范围、内容和形式由相应部门(党组织)提出和提供,有关党组织负责同志审定。对于党内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