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降低行政成本,加快建设节约型政府。要严格控制公务消费,将各种公务消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规范政府机关公务接待,改革接待模式,探索接待社会化途径,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档娱乐活动。要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控制会议规模,压缩时间、精简人员,并尽量开电视电话会议,提高会议质量;减少发文数量,控制发文范围,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要严格控制达标评比和表彰活动,凡是不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的达标评比和表彰项目一律取消。
(十六)建立行政问责制。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强化对行政失职渎职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对重特大社会稳定事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行政责任追究力度。要抓紧研究制定《江西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行政责任的追究范围、责任人员、责任方式和追究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十七)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力寻租和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监督,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要认真查找涉及商业贿赂的主要问题、表现形式,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制度,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领导,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监督有效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分工责任体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人员依岗定责,确保责任到人。
(十九)加强干部教育。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对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根本宗旨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依法行政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修养。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求真务实、恪尽职守、奉公守法、秉公用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探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新方法、新举措。
(二十)精心组织实施。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一年一年抓推进,一件一件抓落实。县级以上政府要选择若干个行政权力较为集中、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作为示范点,探索和积累经验。监察、编制、人事、法制等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指导,研究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重点,精心组织,努力把握规律性、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
(二十一)强化检查考核。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工作不力的,要提出批评;对于只顾部门利益不顾大局的,要责令整改。要把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和完善督查、考核、奖惩等制度,严格组织考核。
各设区市、省政府各部门要依照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