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落到实处
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又是当务之急。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建立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负责,层层抓落实。要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完不成规定目标要求的,下一级党委要负责地向上一级党委作出说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像老一辈领导同志当年帮助年轻干部健康成长那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悉心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要坚持“三支队伍”一起抓,在抓好培养选拔年轻优秀的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同时,重视年轻优秀的科技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明确责任,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进行具体指导,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要有相应的机构并挑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负责这项工作。
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要大力宣传党的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优秀年轻干部的典型,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舆论环境。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发挥各自的作用,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年轻干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都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今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定期对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中央组织部也将定期对各地区、各部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