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国家濒管办各办事处:
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简称国家濒管办)办事处是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和履约工作的基层单位。加强办事处管理和建设,对于认真履行国际公约、加强我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现就进一步加强办事处管理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 进一步加强办事处的领导, 切实强化管理
国家濒管办办事处是国家林业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国家林业局和所在地林业厅(局)双重管理,以国家林业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业务工作归国家濒管办领导。各厅(局)要加强办事处的领导,充分发挥办事处的作用,将办事处作为本厅(局)的职能处室(单位)进行管理,成熟的地方要逐步推进办事处与保护处(办、站、中心)合署办公的管理形式,将办事处人员的业务工作纳入本地区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大局之中,使办事处人员的后勤福利待遇等同于本厅(局)同类人员,同时,要加强对办事处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办事处的党风和廉政建设工作,共同把办事处的各项工作做好做细。各办事处要积级协助配合、积极参与所在地林业厅(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真正融入到当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林业工作的大局之中。
二、 健全工作考核制度,强化人事管理
为加强对办事处的工作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每年年初由国家濒管办将“年度工作要点”下达给办事处所在厅(局),作为办事处目标管理的内容,由所在地厅(局)结合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进行统一考核、统一管理,并将考核结果抄送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濒管办。
各厅(局)要统筹考虑加强办事处的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把办事处的干部交流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干部管理工作范围,做到办事处与所在地厅(局)干部经常性地横向交流。
三、 积级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加强证书核发工作的管理
根据简政放权、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除国家濒管办须对公约物种的进出口进行核定外,其它物种的进出口全部授予办事处直接ban证。同时,结合办事的ban证情况,还将逐步把部分公约物种的ban证权下放给办事处。
国家濒管办要把证书的管理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措施完善制度,加强督查,促使各办事处正确履行赋予的职权,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各办事处也要按照国家濒管办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要认真总结开展“四大检查”活动的经验,切实把督查工作纳入年度日常管理工作,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 改进管理方式,促进各地扩大进出口
各办事处要紧紧围绕扩大进出口量这个核心,按照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改进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方式,促进以利用野外资源为主向利用人工繁殖和人工培植资源为主的转变,实现野生动植物的可持续发展。一是要完善以进出口量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在已经建立办事处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基础上,进一步认真调查研究,结合进出口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出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指标体系;二是要积极推行进出口企业涉及的人工繁殖场和培植场登记备案制度。要在花卉企业人工培植场登记备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全国性的人工繁殖场和培植场管理信息平台,并纳入林业发展“十一五”计划重点安排;三是要进一步完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统计工作。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在规范化和科学化上下功夫,切实做到月月有统计,件件有分析,确保统计工作的质量;四是要进一步完善进出口企业登记备案制度。继续扩大登记备案面,对凡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的单位,实行全部登记备案。同时,着手构建全国范围的数据库网络系统,实现登记备案的信息化管理;要加强进出口企业信用评估体系的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五是要切实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各办事处要根据工作的特点,研究制定“文明窗口”服务规范,制定统一标准,规范服务内容,明确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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