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执行不准违反规定建房、分房、购房和公款装修住房,超标准或多占住房的规定的情况。
8、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规定,以及通讯工具补贴发放等规定的情况。有无超标准、超编制更新购置小汽车;有无用公车钓鱼、接送亲属子女上学、探亲访友、婚丧嫁娶等公车私用现象;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及违规报销通讯工具补助费等情况。
9、执行礼品礼金登记、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等制度的情况。所收受的礼品、礼金是否及时上交登记;本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是否及时报告;本人的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申报。
10、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调动、选拔、任用干部,有无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情况。
11、执行劳动工作纪律、“八条禁令”、“十一个不准”等规定,以及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12、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其它规定的情况。
四、方法步骤
勤廉公示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期组织实施。市局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勤廉公示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的勤廉公示工作;县(区)局、市药检所勤廉公示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中层干部的勤廉公示工作。
今年的勤廉公示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主要公示勤廉公示对象近三年来的勤政廉政情况。今后形成制度化,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勤廉公示工作。
实施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
1、确定公示对象。勤廉公示对象的确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由市、县(区)局、市药检所领导小组根据要求研究确定,并报市局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组织宣传发动。公示对象确定后,由勤廉公示办公室向本单位进行公开,主要公开公示对象姓名、所在单位、职务、分管工作;实行公示工作的目的、内容、方式方法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动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3、学习对照检查。公示对象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党规、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要认真学习本系统袁堂贵等先进人物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先进事迹和高尚情操。从而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自觉地对照规定找问题,对照先进找差距,面对丑恶思清廉,认真排查自身在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对实施勤廉公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真心诚意地接受群众监督。
(二)组织实施阶段。
1、“点题”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在公示对象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之前,由勤廉公示办公室通过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公示对象所在部门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让干部职工对公示的内容进行“点题”。同时,征求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和建议,请纪检监察部门根据信访举报、审计结果以及社会舆论等情况对公示的内容进行“点题”,对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想知道的问题进行归纳,而后向公示对象反馈,要求公示对象在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时既要对公示的共性内容作出阐述,又要对“点题”的个性内容作出重点阐释。
2、个人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公示对象对照勤廉公示内容,自己动手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不得让他人代笔。述职述廉报告要分别写清勤政情况、廉政情况,尽除空话、套话、大话、虚话,力求真实、客观、全面、具体,既要按照规定的6个勤政公示内容和12个廉政公示内容进行逐条对照逐条阐述,又要把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想知道的“点题”内容说清楚、说明白、说透彻;既要反映勤政廉政好的一面,又要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勤廉公示办公室审核述职述廉报告。公示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写好后,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要提交上级勤廉公示办公室审核,其他人员的述职述廉报告要提交本单位勤廉公示办公室审核。勤廉公示办公室根据群众“点题”和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对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初稿进行审核。凡报告的格式不符合要求,报告内容不翔实、不具体,自我表扬多、查找问题少,说共性问题多、查个性问题少,讲客观原因多、找主观原因少的,要一律退回重写。对避重就轻或隐瞒事实真相的,要提出严肃批评,直至追究党政纪责任。通过审核,力求使每一份述职述廉报告从形式到内容上都符合规定的要求,都能真实地反映出公示对象自身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