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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省委六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改变农村传统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使广大农民过上更加殷实的小康生活,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文明生态村镇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开展文明生态村镇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开展文明生态村镇创建活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省委六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以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改善农民的人居环境为目标,以优化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文化为重点,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农村城镇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全市文明生态村镇创建活动总体上按三大类标准推进、分三步实施。
三大类标准:①示范标准:即进村和村内所有的道路都建成水泥或柏油路,安装路灯,路旁植树种草,彻底治理脏、乱、差,达到道路硬化、造林绿化、镇村亮化、院街净化、整体美化。同时有文化体育场所,经常组织村民开展文娱体育活动,促进村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②普及标准:主要以民房改水、改厕、建沼气池、植树种草、发展庭院经济和整治环境卫生为主,进村所有的道路一般都有石渣硬化路面,村容村貌比较整洁,文化体育场所基本建好。③过渡型标准:即着重治理脏乱差,平整进村和通往农户的道路,庭院前后有林木,有简易的文化体育场所。
分三步实施:第一步,从20**年到20**年为试点示范和面上创建阶段。以国道、省道、县道过境及视野内的村镇,乡镇所在村,农村现代化建设试点村镇和规模较大的中心村为重点,坚持按示范标准建设,每年推进10%,到20**年力争完成50%的村、100%的建制镇。其他村因村制宜,先易后难,按照普及标准和过渡型标准扎实推进。20**年为试点示范年,按全市总村数的10%布点,市级抓100个村镇(另发具体实施方案),8个县(市)及丰润、丰南两区各抓40个村镇,开平、古冶各抓20个村镇,路南、路北、芦台、汉沽各抓5个村镇,进行重点建设,强化示范。第二步,从20**年到20**年,力争使90%的村镇达到文明生态村镇创建示范标准,农村争取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第三步,20**年到2020年,全面建设、提高整体,为实现农村现代化打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总体谋划,规划起步。 开展文明生态村镇创建活动是一项紧迫任务,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必须从本地实际出发,首先研究制定好文明生态村镇建设的发展规划,并以此为起步,推进文明生态村镇建设进入实施程序。制定规划既要着眼于长远发展,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要求,在重点项目上,要科学设计、全面规划,又要立足现有基础,体现阶段性和侧重点;既要防止不顾客观条件贪大求洋,又要防止就事论事简单化;既要防止不规划、先建设,浪费人力物力,又要防止有规划不遵循,杂乱无序、浪费资源。
2、试点带动,点面结合。 开展文明生态村镇创建活动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和引导、示范性工程。在工作部署上,要着眼全局、全面部署。在具体指导上,必须坚持试点带动,点面结合。要选择经济实力强、班子状况好、创建积极性高以及各方面基础条件较好的村镇作为试点,进行全面建设,通过抓试点,摸索路子,积累经验,树立样板,强化示范,引导和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基础条件一般和较差的村镇,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选准突破口,切实把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通过点上全面建设与面上广泛创建相结合,推动全市文明生态村镇建设进程。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要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统筹兼顾、体现差别,指导村镇明确各自的主攻方向和实施步骤,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促使各类情况的村镇在创建活动中都有目标、有任务、有所进步。在具体建设内容上,既要以农民群众议论多、反映强烈、生产生活中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率先突破,又要全面要求,整体推进;在标准掌握上,硬件建设要根据各地经济实际承受能力,防止一刀切,思想道德建设的标准要保持一致,以确保全市文明生态村镇创建水平在梯次推进中不断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