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法律六进典型培育活动实施方案
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为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下简称“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高潮,培育民政服务对象典型事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法律六进”活动的总体要求:一是要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是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治安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三是要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要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创造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特色的法治文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突出落实五项措施:各级机关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要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逐步实现机关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要依托党校、机关学习园地等阵地,进一步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阵地建设,为公务员学法提供便利条件;要加大对机关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各部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积极争创“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争当“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抓好五项工作:要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每个行政村要设立一个法制学校。各部门要加大向农村地区赠送普法资料的力度,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在农村地区普遍建立起“农民法制学校”;要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五五”普法期间,普遍轮训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要积极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演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每年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要加大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各行政村要开辟学法专栏,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认真总结“法律进社区”的经验,结合“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工作,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逐步实现“六个一”:即每个社区应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要加强城市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并支持志愿者经常深入社区,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居民法治论坛活动,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