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3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57号)精神,确保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实施范围
(一)目标:全面实施校舍安全工程,进一步提高我县中小学校舍综合抗灾防灾能力,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二)任务:从20**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两类不同地区的中小学校舍进行抗灾防灾能力综合治理。一是对位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处理,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二是按照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拆除或拆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和维修局部出现险情的C
、B级危房,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其中,20**年年底以前完成三年工作量的30%,20**年年底以前完成三年工作量的90%,20**年年底以前完成全部工作量。
(三)实施范围: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县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包括高中、初中、小学、特校和幼儿园。
二、工作机制与职责
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教育部门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成立“竹山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育、发改、财政、建设、公安、地震、气象、国土资源、监察、审计、安监、水务、房管、消防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规划组、抗震及危房排查鉴定组和监督检查组。综合协调组由县教育局负责,规划组由县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抗震及危房排查鉴定组由县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地震局负责,监督检查组由县监察局、审计局、安监局、教育局负责。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县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制定、校舍排查和工程规划工作,制定各项配套措施,统筹安排工程资金,组织编制和审定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拆建维修等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工程建设中的有关费用减免政策,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组织对全县校舍安全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三、资金安排和管理
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安排实行省级统筹,中央、省级财政补助。中央和省级财政根据校舍排查鉴定后制定的工程规划和建设任务给予资金补助。要切实加大本级财政对校舍安全工程的投入,在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通过地方财政预算、整合与校舍安全有关的其他资金等方式确保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绝不允许学校出现新的债务。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标签:接待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格式,http://www.xuexue6.com
Tag:工作方案,接待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格式,常用公文 -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