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年实施方案
为保证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确保20**年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号)、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31号)精神,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年度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在20**年已改造校舍面积 47327平方米基础上,20**年全县继续改造公办校舍面积127958平方米,其中加固面积99541平方米、重建面积28417平方米。共投入资金6487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统筹资金5190万元,市、县自筹资金1297万元。
校舍安全工程实施重点是全县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三类校舍。20**年优先安排地震烈度七度及以上大渡口高烈度区域,兼顾七度以下区域。
二、实施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坚持科学性、前瞻性、合理性,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和人口流动变化因素,把校舍安全工程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与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工程相结合,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学校标准化建设相结合,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确保安全。以抗震排查鉴定结果为基础,以提高抗震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消除校舍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为目标,重点安排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
(三)先急后缓、分步实施。根据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科学制定切实可行实施计划,合理安排工程实施进度,优先安排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区,优先改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先考虑薄弱学校,优先支持农村偏远地区,优先解决存在安全隐患较大的校舍。
三、建设标准
1、加固改造项目按照《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等国家相关法规、规范进行加固设计,提高房屋结构的承载能力、抗震能力、综合防灾能力,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新建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同时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建标109-20**)。
3、校址选择符合《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同时符合防洪防涝要求。
4、校舍建筑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的规定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要求。
四、建设时间及步骤
(一)重建工程:
1、1月至3月编制重建项目的规划和方案;
2、3月至5月完成校园规划、选址、立项、地质勘探、施工图纸设计、审查、编制工程预算、招投标等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3、5月至6月底,陆续开工建设;
4、8月至9月底,完成主体框架建设;
5、9月至10月,完成墙体填充;
6、10月至11月,完成水电安装及室内外装饰装修;
7、11月至12月,完成地面硬化,竣工验收,
8、20**年1月,完成决算审计。
(二)加固工程:
1、1月至3月编制加固项目方案;
2、3月至6月中旬完成立项、加固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编制加固预算,打捆招投标等加固前准备工作;
3、6月中旬至8月中旬完成加固主体(含水电安装及室内外装饰装修)
4、8月下旬组织竣工验收;
5、9月组织竣工决算和审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统筹协调,统一领导和推进全县校安工程工作。县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各乡镇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确保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