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顿中学周边环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第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重点是继续抓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通知》(粤府[20**]108号)精神,市政府于4月12日召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就乐二中、坪梅中学周边环境受到无证无照小商贩、小卖部、小食店(饭店)干扰,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身体健康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根据会议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环境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重要举措,是现阶段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一次检阅,也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食安会各成员单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必须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切实把这项清理整顿工作抓出成效。
二、整治的目的
根据目前乐二中、坪梅中学周边小商贩、小卖部、小吃店(饭店)无证照经营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问题,要坚决进行清理,给予取缔。通过整治使学校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和遏制,校园秩序明显好转。
三、方法和步骤
(一)调查摸底。
食安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这次调查摸底工作,要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教育局和坪石镇政府根据工作安排及时组织人员前往乐昌二中、坪梅中学所在地(坪石灵石坝)周边进行调查摸底。一是要了解和掌握无证无照经营户的数量,凡属清理整顿的对象,逐间进行造册登记;二是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进行自查,查本单位有无违规核发证照或另收管理杂费的现象,如有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预防在行动中发生有据可查却无话可说的尴尬局面;三是要了解熟悉两间中学周边地形地貌,道路出入口处等情况,为集中整治行动做好准备。
(二)宣传告知。
宣传工作做好做细,是关系到这次清理整顿的成效,也关系到政府形象和各职能部门的信誉,更关系到今后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因此,各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重视搞好这次宣传告知工作,做到各负其责,工商、卫生、公安要联合拟定告知内容,并下发至各学校周边经营个体户(造表签收有据可查)。通过政策宣传教育,使周边的群众能自觉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到合法经营,为学校周边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
(三)协调沟通。
为更好地搞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做到分工合作,周密安排,确保圆满完成这次专项整治工作。
四、组织实施,时间安排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统一组织协调,工商、卫生部门牵头会同食安会各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为15天。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30日至6月3日);
(二)宣传发动告知阶段(6月6日至6月10日),派发告知材料及下发限期搬迁通知书;
(三)集中行动阶段(6月13日至6月17日),6月13日上午参加单位派一名主管领导到市政府办会议室集中开会,布置开展集中行动的工作安排。
(四)参加单位、人数、车辆安排
1.市工商局:人数6人,车辆2部(其中小货车1部);
2.市卫生局:人数6人,车辆2部(其中小货车1部);
3.市公安局:人数4人,车辆1部;
4.市教育局:人数2人,车辆1部;
5.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数4人,车辆1部;
6.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人数3人,车辆1部;
7.坪石镇政府:人数6人,车辆1部。
(五)其他事项
1.凡参加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在集中行动时指定一名主管领导带队,选派骨干人员参加。
2.工商、卫生部门要做好现场法律法规咨询解答工作,做好执法程序文书操作以及物资异地封存或转移储存保管处理准备工作。
3.学校周边整治范围由市政府办召集教育、卫生、工商局具体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