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顿非法幼儿园(所)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的精神,为开展清理整顿非法幼儿园(所)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精神和南海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所)行为,净化办学环境,维护依法举办者、教师、家长和幼儿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200x年,实现全区“零”非法幼儿园(所)的办学局面。
三、清理整顿范围
目前还没有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托儿所;被吊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和托儿所。
四、组织领导
成立“南海区清理整顿非法幼儿园(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清理整顿非法幼儿园(所)的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区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xx(区教育局局长)
组 员:xxx xxx xxx。
领导小组在区教育局下设专项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镇(街道)相应建立“清理整顿非法幼儿园(所)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办公室,负责清理整顿所辖范围非法幼儿园(所)的工作。
五、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以镇(街道)为单位进行清理整顿。
(二)“能扶则上,能帮则拉”原则。对初具办学条件、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好办学理念的无证幼儿园(所),可通过限期整改达到办学条件的,补发办学许可证;对存在各种安全隐患,管理混乱,教育教学方式、办学理念简单陈旧落后,教育环境差,且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幼儿园(所),坚决取缔。
六、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3月10日至3月25日)。
成立区、镇(街道)“清理整顿非法幼儿园(所)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办公室,制定区、镇(街道)清理整顿非法幼儿园(所)工作实施方案。各镇(街道)于200x年3月26日前将具体方案和机构报区清理整顿非法幼儿园(所)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3月26日至4月26日)。
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幼儿园(所)进行全面深入的“地毯式”排查,详细填写《南海区非法幼儿园(所)情况登记表》。各镇(街道)认真剖析辖区内非法幼儿园(所)的现状,确定整顿对象和取缔对象,研究清理整顿对策,建立专项工作档案。各镇(街道)完成清理整顿非法幼儿园(所)的工作后,要认真做好总结、统计和档案整理工作。
(三)做好宣传,营造声势(3月10日至9月30日)。
各镇(街道)要走访群众,召开相关动员会议(家长动员会、教师动员会、办学者动员会、村(居)主任动员会等)。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尤其是当地媒体),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宣传,广泛宣传有关方针政策,确保此项工作得到群众的拥护、支持,得到村(居)委、家长、教师、办学者的理解和认可,确保清理整顿非法幼儿园(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全面启动,集中整治(4月26日至9月30日)。
各镇(街道)清理整顿非法幼儿园(所)的方案经区领导小组专项办公室核准后,由各镇(街道)根据方案,依法对纳入清理整顿对象的非法幼儿园(所)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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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通过摸底、排查掌握非法幼儿园(所)的基本情况后,及时召开非法幼儿园(所)办学者大会,明确政府整治非法幼儿园(所)的态度和要求,动员非法办学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清退。对拒不清退者,由政府依法取缔。对于限期整改可以达到办学条件的非法幼儿园(所),可以通过整改完善办学条件,达到办学条件的,补办审批手续;对于限期整改后无法达到办学条件的幼儿园,依照执法程序给予取缔。依法取缔过程分取证→发送行政处罚通知书(由区教育局发出)→发送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区教育局发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五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