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顿侵害“一环”路产路权违法行为工作方案
为做好清理整顿侵害“一环”路产路权违法行为的有关工作,根据《印发清理整顿侵害“一环”路产路权违法行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36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领导,专项为主,属地配合,联合行动,严格执法”的原则,齐抓共管,采取有力措施,形成部门合力,制止侵害“一环”路产路权违法行为,确保“一环”快速干线安全畅通及沿线两侧环境美观整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佛山市南海区清理整顿侵害“一环”路产路权违法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杨日兴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府办黄奔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区行政执法局、交通局、建设局、交警大队、公安分局、规划分局各派1名领导以及“一环”南海段沿线相关镇(街道)分管交通或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由各单位抽调。
三、清理整顿的阶段安排
(一)证据收集阶段(11月10日至11月20日)
由市交通局“一环”路政管理办公室负责。“一环”路政管理办公室收集违法行为的证据,并发出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二)强制执行阶段(11月21日至12月9日)
由“一环”南海段沿线各镇(街道)负主要责任,区清理整顿办统筹协调。
1.有关镇(街道)专项执法队伍对“一环”南海段两旁现有的下列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在“一环”快速干线征地红线范围内和沿线两侧建控区内各种非法占用、侵占公路用地而建、搭的建(构)筑物;
(2)在“一环”快速干线征地红线范围内和沿线两侧建控区内非法设置的广告标牌,以及利用公路设施乱喷涂业务广告;
(3)未经许可擅自开设与“一环”主路及辅道相连接的出入路口;
(4)破坏、盗窃“一环”安全标志、标牌、路灯、电缆的违法行为;
(5)其他应予清理整顿的违法行为。
2.以下情况可暂缓处理:
(1)“一环”沿线村委会和企业出示与“一环”建设指挥部达成的允许其开设路口及保留一些临建设施的;
(2)同一广告的载体跨越两个区段,需由市清理整顿办统筹协调的;
属第一种情况的,则由执法队伍告知该村委会或企业迅速向市“一环”路政办申报路政许可或向区规划分局申报临建手续;
属第二种情况的,层级上报区清理整顿办,由区清理整顿办请求市清理整顿办协调执法。
(三)检查巩固阶段(12月10日)
由区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带队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迎接佛山市的有关检查验收。验收结束后,启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清理整顿执法队伍的组成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环”南海段各有关镇(街道)从当地公安、交警、规划、建设、交管、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相应的专项执法队伍,由镇(街道)统一指挥,按区清理整顿办的安排,会同区专项执法督察队一起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执法。镇(街道)成立专项执法队伍的情况在11月28日前报区清理整顿办。
(二)由区府办、交通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抽调1?2人组成专项执法督察队,负责检查、督促有关镇(街道)的整治行动。
(三)根据佛山市清理整顿会议的精神,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组织2支实施强制执法措施的施工队,配合执法队伍实施强制行为。
五、相关要求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涉及对象较多,影响面较大,因此区清理整顿办、沿线镇(街道)和执法队伍在清理整顿过程中,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既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沿线厂企、村庄以及市民群众明白清理整顿的意义,又要对未经许可的违法行为按照《佛山市清理整顿侵害“一环”路产路权违法行为的实施方案》中的要求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清理整顿,确保“一环”快速干线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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