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管科是生活接待执行和管理的责任科室。
一、根据滕政发[20**]107号和滕办发[20**]14号文件的规定,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的公务性工作接待,一般由业务内容相关的分管部门负责或机关接待处安排。市政府办公室的接待范围是: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安排的其他公务性接待,上级对口部门来人,其他地市县对口兄弟单位的来人,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安排的其他接待等。
二、接待办理程序
各种接待由经办人填写生活接待、住宿审批表(附表5),写出接待事项,经分管主任或主任审批后安排。
1、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副市长、市长助理安排的公务性接待。涉及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安排的,由其秘书办理,市长助理安排的由行管科办理。生活接待审批表必须由副市长、市长助理签字后,由其经办人送分管主任签字审批,交行管科科长签字办理安排。重大接待需经秘书长和主任审批。
2、上级对口部门来人,由负责接待的科室负责填写审批表,经经办人、科长和分管主任签字后,交分管行管科的副主任签字后,由行管科安排。
3、其他地市县的对口单位来考察、学习等,由涉及考察内容的相关科室或综合科负责填写审批表,经经办人、科长和分管主任签字后,交分管行管科的副主任签字,由行管科安排。
三、接待审批表作为接待签单的附件,行管科和接待酒店各1份,并作为财务支出的审签凭单,无接待审批表的,不予报销。
四、接待应在市政府定点酒店进行。
五、接待用餐应坚持以地方特色为主,用本地烟、酒。办公室实行烟、酒配送制度,原则上由行管科根据需要量配送,并制定烟、酒配送标准和方法。生活接待标准一般每人每餐30-40元(菜金),住宿每人每天每床60元。
六、所有定点接待的酒店发生费用后,必须由行管科专人清点签单,并与审批表相对照,说明差异情况。原则上坚持由行管科一次一结算或半月一结算,不付款的作财务挂帐处理。对以往外欠帐结算实行预算支付的方式,按当月财务支出计划进行。
七、加班餐。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餐的,由加班科室科长填写工作就餐通知单(附表6),由分管加班科室的副主任签字后,一律由行管科统一在食堂安排;不准在外面饭店安排,不准由办会、办事单位安排。加班餐应提前告知行管科(晚6点前),加班餐不准饮酒,标准每人每餐10元。
八、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反对以权谋私,不安排政务活动之外的生活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