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学习。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经济知识,学习中、省、市及县委、县人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人大业务等知识。机关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各工作机构每月集中学习至少两次。要坚持自学,记笔记、写心得。
二、关注时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国内外大事,关心宁强的稳定和发展,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敏锐。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个人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加强对外宣传力度,提倡全体干部职工撰写宣传稿件;各工作机构要有专门人员侧重从事宣传工作;对市级以上报刊采用的稿件的作者给予奖励。
三、认真工作。开展工作要积极主动,注重质量,提高效率,不得拈轻怕重,推拖积压。各工作机构之间要搞好协调配合,不得推诿扯皮。工作中凡涉及本人或本部门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开会后的传达贯彻意见,年度暨半年工作安排、总结等,要及时向常委会领导请示汇报。一般不越级请示汇报工作。
四、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全县工作部署,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及时反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抓好联系点的工作,尽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五、加强修养。爱国守法,明礼诚信,明辨是非,顾全大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心胸开阔;同志之间不搬弄是非,要以诚相待,互相帮助,团结共事;勤政廉洁,注重形象,自觉维护人大机关形象和宁强整体形象;要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营造团结、有序、和谐的机关氛围。
六、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串岗;不得在上班时间干私事,不得在上班后才外出用餐;不得以为亲朋好友帮忙为由推脱工作安排;不得利用办公电话、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期间临时外出,须向本委办领导或其他人员打招呼。不论上下班、节假日,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临时工作需要,应随叫随到。全体工作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随时畅通。
七、严格履行请假制度。一般干部有事请假三天以内由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超过三天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审批。各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及驻会委员请假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审批。离开汉中市范围由常委会主任批准。不履行请假手续和假满不到岗者视为旷工。请假条经领导审批后,须交办公室保管,不交回请假条者,按旷工计。无故旷工累计5天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或先进。
八、坚持休假制度。干部职工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由委办主任初审并报常委会分管领导同意,委办副主任职务以上人员年休假根据本人意见,在每年初统一安排。当年未休的,次年不累计、不补休。年休假和病假期间生活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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