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校本教研持续健康地开展,推进教师专业化,满足教师需求,激发教师潜能,促进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提升校本教研质量,优化教师整体素质,提高课堂教学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个人自愿,主动申请原则。
2、学校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原则。
3、促进发展、提高原则。
4、示范带动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教师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强烈展示的愿望。
2、业务素质高,体现新理念,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3、有明确的研究目的,并能比较明确的呈现该目的。
4、所有学科教师均可申报。
三、申报方法
1、公开课包括研讨课、示范课、汇报课、赛课、说课活动。教科室在期初要做统一要求和安排。
2、教研组每期组织本组教师开展研究课活动;骨干教师(包括县、校骨干教师),每期上一堂示范课。外出学习培训的教师回来后要上一堂汇报课。
3、先请本年段教师听、评课,研讨交流,互通有无,不断改进。
4、年段向本学科教研组申报, 接受审核。
四、评价
1、对开课教师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核。
2、将公开课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公开课结束后,教研组要组织交流,讨论,作好小结后交教务处备案。。
3、公开课开课教师成绩记入学校工作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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