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职工辞职规程
1、教职工本人向校长递交辞职申请报告;(根据学校工作特点应于本学年结束前2个月)
2、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申请报告,并作出决定;
3、校长在收到辞职申请报告30天内对辞职人作出答复;
4、人事干部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等待批复;
5、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由人事干部具体办理辞职手续;
6、在办理辞职手续前,辞职人应持离校手续单到学校各部门核实,核实完毕交学校人事干部。
7、上班期间,未办好辞职手续的辞职人无故不到学校上班视为旷工。
Tag:规章制度,办公室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范本,常用公文 -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