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接待制度
1、陪客人员。街道机关干部安排接待要提前半天和党政办取得联系,坚持对口接待,党政办和接待召集人在安排陪客对象时,应严格控制人数,部门之间不得东拖西拉,杜绝客少主人多的现象。接待人数由党政办书面通知食堂。
2、就餐地点。凡需安排就餐的,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一律由党政办安排在五楼机关食堂内就餐。特殊情况需征得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接待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外出招待。
3、接待标准。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不得铺张浪费。接待标准原则上定在150元左右,特殊情况接待标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确定,大包厢除接待重要客人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安排外,其他来客原则上不安排。来客接待标准由党政办书面通知食堂。
4、烟、酒、茶、水果安排。来客接待用烟原则上安排玉溪,重要客人用烟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确定。用酒安排洋河大曲,重要客人用酒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确定。来客接待用茶由党政办统一安排;水果安排:一般会议原则上不安排水果,重要会议或重要接待方可安排水果,水果数量严格控制,杜绝浪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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