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基本烟田建设与保护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始兴县烟叶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基本烟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要求,结合始兴烟叶生产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基本烟田范围以20**年基本烟田规划方案为准,基本烟田建设与保护由县政府主导,县烟草公司协助完成。
第三条 基本烟田保护执行整体规划、合理利用、养用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第四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基本烟田保护区实行树碑公示,并按本制度进行有效保护。
第五条 保护区范围的种烟村,应在《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中体现基本烟田保护的有关规定及具体措施。
第二章 基本烟田建设
第六条 建立以种烟为主、种养结合的耕作制度。烟田的前作后作都有利烟叶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不能种植辣椒、番茄、茄子科作物和甜玉米等大量消耗土壤营养的作物。
第七条 实施稻草还田、冬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善土壤理化性质,改良土壤,把土壤有机质含量保持2%左右。
第八条 科学施肥,合理选用肥料种类。烟田施肥必须按烟草公司配备的肥料种类和规定的数量施用,在基本烟田种植其他作物要尽可能少施含氯高的肥料,保持土壤含氯量在30ppm左右。注重微量元素的施用,保证土壤养分均衡供应。
第九条 深耕深翻,加深土壤耕作层。组织机耕服务队,通过起垄机,把土壤耕作层加深至30cm。
第十条 使用石灰,保持合适的酸碱度。密切留意烟区土壤的PH值变化,个别酸化的田块,用石灰或白云石粉调节,维持PH值在5.5-6.5之间。
第三章 基本烟田保护
第十一条 合理轮作,建立以烟作物为主的科学轮作制度:
烟区水田两年一轮作,实施烤烟—水稻(晚稻)—水稻(早稻)—水稻(晚稻)—烤烟轮作方式。
旱地水田两年一轮作,实施烤烟—黄豆—番薯—花生—烤烟轮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