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
一、评估项目及内容
教学质量评估主要包括课堂教学评估、课程评估、教研室评估三个方面。各项评估的主要内容如下:
1 、课堂教学评估: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四个方面。
2 、课程评估:内容包括师资队伍、教材建设、教学条件、课程教学、课程建设等五个方面。
3 、教研室建设:内容包括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研活动、课程教学、课程建设等五个方面。
各项评估量化指标参照衡阳师范学院制定的指标体系方案执行。
二、评估原则及方法
教学评估坚持公开、民主、客观、求实的原则。“公开”,即评估办法和标准公开、评估结果公开;“民主”,即教学评估要求广大教师和学生参与。“客观”,即一切从系部和专业的实际出发,围绕学校教育的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规格进行评估,评估结论要力求避免主观倾向。“求实”,即不搞花架子,不走过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三、时间安排与操作程序
评估每年十一月份结合教师的年终考核进行。
教学评估的工作程序是:( 1 )听取教研室主任教学建设情况汇报;( 2 )深入课堂听课;( 3 )检查有关教学文件、教案等;( 4 )深入教研室检查基本建设和教学管理情况;( 5 )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 6 )与教研室主任交换意见;( 7 )作出评估结论。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教学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系部成立评估领导小组,由系正副主任和教研室主任、高级职称教师代表组成,成员 5 — 7 人。
五、评估结果处理
1 、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2 、对评为优秀的课堂教学、课程、教研室,系部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提出整改措施,并付诸行动。
3 、教师个人教学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工资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
Tag:规章制度,办公室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范本,常用公文 -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