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古代诗歌   名言名句  日记100字  员工手册
 
当前位置:学学咯公文写作网常用公文规章制度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正文

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09-17 17:53:29]   来源:http://www.xuexue6.com  规章制度   阅读:6237
概要:省辖市党委常委,一般为七至十一人,党员和所辖党组织较多的十三人。书记一人,副书记二至四人。 直辖市的区党委常委,一般为七至十一人。书记一人,副书记二至三人。 县(旗、市)、自治县、省辖市的区委常委,一般为七至九人,党员和所辖党组织较多的十一人。书记一人,副书记二至三人。 十一、顾问委员会常委、主任、副主任名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顾问委员会常委,一般九至十五人。主任一人剧主任二至三人中央规定设顾问委
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标签:办公室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xuexue6.com
  省辖市党委常委,一般为七至十一人,党员和所辖党组织较多的十三人。书记一人,副书记二至四人。
  直辖市的区党委常委,一般为七至十一人。书记一人,副书记二至三人。
县(旗、市)、自治县、省辖市的区委常委,一般为七至九人,党员和所辖党组织较多的十一人。书记一人,副书记二至三人。
十一、顾问委员会常委、主任、副主任名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顾问委员会常委,一般九至十五人。主任一人剧主任二至三人中央规定设顾问委员会的省辖市顾问委员会常委,一般为七至十一人。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
十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书记、副书记名额
  省和自治区、直辖市纪律俭查委员会常委,一般为七至九人。书记一人,副书记二至三人。
省辖市、自治州、直辖市的区、县(旗、市)、自治县和省辖市的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一般为五至六人。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二人。
十三、党的委员会常委、书记、副书记,顾问委员会常委、主任、副主任,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书记、副书记的产生
  党的委员会常委、书记、副书记,顾问委员会常委、主任、副主任。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书记、副书记,分别由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顾问委员会全体会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党的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代表大会主席团各委托一位委员主持。
十四、选举办法
  代表、党的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顾问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举的具体形式有两种:一是采用预选办法。大会主席团根据上届党委或代表团的意见,提出与应选人数相等的候选人参考名单,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主席团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预选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预选。主席团常委会根据预选结果提出正式候选人名单,经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团讨论通过后,进行大会正式选举。二是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选举。选举时,提出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左右。 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对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要向选举人进行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各种质询,要作出负责的答复。
  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党委的正式委员候选人落选,列入候补委员候选入选举。
  党的委员会常委、书记、副书记,顾问委员会常委、主任、副主任,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书记、副书记的选举,由上届党委提出候选人名单、分别经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顾问委员会全体会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
  选举所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移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
  大会设总监票入、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数由大会主席团确定,监票入由各代表团推选。总监票人由主席团确定,由大会通过。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
  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选举结果,当选人得票必须超过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人数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中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重新选举产生。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接近应选名额,经大会主席团酝酿,并征得代表同意,也可不再进行选举。
当选的代表、党的委员会委员、顾问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分别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党的委员会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得票相等的核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党的委员会常委、书记、副书记,顾问委员会常委、主任、副主任,纪律检查委员会
常委、书记、副书记,分别按上级党委批准的排列名次排列。十五、报批手续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都要按照党章规定按期召开党代表大会。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提前或延期举行的,必须经上一级党委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召开代表大会以前,应将党代表大会召开时间、代表名额、选举办法,下届党的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常委会的名额,报上级党委批准;委员、候补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预备名单,经上级党委原则同意后,方可召开代表大会。候选人预备名单是对选举结果的一种希望,它在最后是否有效,要由选举的结果决定。选举结果,委员、候补委员报上级党委备案。常委、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报上级党委批准。
 十六、对破坏选举者的制裁
  为了保证党员或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进行选举过程中,绝不允许搞派别活动和非组织活动,绝不允许虚报选票数、追查选票,绝不允许进行压制、报复等行为。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应及时严肃处理。对有破坏选举行为的人,要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


上一页  [1] [2] [3] 


Tag:规章制度办公室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范本常用公文 - 规章制度
 
 
[ 快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评论

 
分类导航
最新更新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范文 | 管理 | 知识 | 作文 | 祝福 | 学习方法 | 诗词 | 幼教 | 英语 | 语文 | 试卷 | 教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