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指导街道财政部门文教行政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十四、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财科
职能
一、根据财政有关支出标准核定农口事业费预算。
二、根据我区农业发展的重点,提出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意见。
三、根据区人代会通过的年度预算,批复农口部门预算。
四、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立项、立项批复、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工作;农业综合开发及其他报账制资金的凭证审核、帐务处理。指导办事处、项目单位按农业综合开发会计制度建帐,进行会计核算。编报季度报表、年终决算报表。
五、农口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村扶贫项目的检查验收。
六、预算资金拨付及执行情况分析。专项资金使用跟踪问效。
七、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与业务主管局配合,指导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
八、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农税科
职能
一、负责上级农业各税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加强征收管理。
二、负责农业各税收入计划的编制、组织税收征管、督促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三、分析农业税收计划的执行情况,布置、编审征收月报、季报和年终决算,统计有关征管资料。
四、组织农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
五、贯彻农业税收减免政策,调查掌握农业生产受灾情况,负责办理农业各税的减免、结算等相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农税人员标志服装、农业税收票证、帐表的制发和管理工作。
七、组织农税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农业税收征管业务指导。
八、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企财科
职能
一、贯彻实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山东省实施〈会计法〉办法》及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二、贯彻实施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牵头组织《会计法》执法检查。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企业的各项财政、财务政策,负责财务会计管理与监督工作。
四、负责贯彻《山东省总会计师管理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内单位总会计师的管理,审核确认单位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
五、贯彻执行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奖励扶持政策和鼓励外贸发展的外贸扶持政策。
六、对外资、外贸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反映和分析外资、外贸企业纳税情况。
七、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年终决算,负责国有企业年度报表的编制与分析。
八、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的办理与年检。
九、管理粮食风险基金,负责对粮食补贴进行的审核,并监督粮食补贴的使用。
十、负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建立会计人员档案库,逐步实现会计人员动态管理;对成绩显著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表彰,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负责拟定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拟定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会计电算化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代理记账机构资格的审批、年审和指导。
十五、负责研究探讨会计管理新模式和管理措施,总结交流会计管理的有效模式和成功经验,指导全区的会计管理工作。
十六、对其他日常会计事务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十七、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监督监察分局
职能
一、拟订财政监督检查规章制度,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有关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研究拟订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的建议或措施;
二、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法令、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会同有关科室对本级财政收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对本级财政收入征管部门的征收情况进行监督,同时通过延伸检查一些重点企业,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入库;
2、对国库收纳、划分、留解、退付预算收入情况进行监督;
3、对下级财政应缴上级财政预算收入情况进行监督;
4、对执收执罚部门征收、解缴各种非税性财政收入情况进行监督;
5、对财政、税务、国库收入的对帐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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