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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根据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研究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全市和我县交通发展的总体布局,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物资运输进行调控。
(四)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规费稽征的收支管理,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全县交通基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县公路、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县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工作、出租车和营业性客货运输场(站)的行业管理;负责机动车辆技术管理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行业管理。
(七)组织实施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组织本县交通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八)负责全县公路、水路通行环境和通行条件的管理。在遇到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紧急和其他特殊运输任务时,发布调度运输工具的命令。
(九)指导全县交通体制改革和职工队伍建设、交通行业三个文明建设。
(十)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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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工作职责
1、协助总支抓好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支部做好建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制订发展规划;负责安排“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工作;配合领导抓好全系统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抓好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按规定收缴党费。
2、负责起草机关公文和其它重要文件;审核其他股室的文稿;负责安排全局性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接待和其他重要活动的组织准备。
3、承办县人大、政协有关交通的建议、提案、议案;承办人民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组织调查研究,负责收集、汇总和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4、负责机关档案的管理工作;办理公文的收发、登记、呈批、传递、整理、鉴定、编目、保管、统计和利用,做好本系统干部和职工人事管理工作。
5、负责局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和职工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承办机关的定岗定编工作;办理人事调配、军队干部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和局属单位招工和职工调动工作;承办职工的职称和技师的评聘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参与局属单位干部的选拔考察工作;编报劳动人事报表。
(二)财务股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财务制度,负责办理一切财务开支事宜。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财经制度。一切开支由法人代表“一支笔”审批,把好财务关,管理好一切经费坚决避免“先斩后奏”。
3、严格财经纪律,遵守财务制度,大项开支必须先造预算、后审批,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开支。
4、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好现金、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及其他证券。
5、做好各项规费及各种基金的汇缴工作,以及上级布置的各类报表的报送。
6、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固定资产的添置、调拨、转让、报废等,办好批报手续,如实调整帐户。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加强财务档案管理,各类财务资料做到及时整理,按年度立卷归档,保证财务档案室整洁、存放有序。
8、根据省厅《内部审计规定》,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9、根据需要安排组织基层财务人员及电脑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思想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