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在初中校积极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让一部分学生接受更多的就业与创业教育。在巩固“双高普九”前提下,要正视学生发展的个性差异,树立多元的人才观,树立合乎社会发展的因材施教观。根据学生的兴趣和个性差异,借助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解决初中段与中等职业教育升学就业衔接问题,努力探索解决初中段辍学问题的新途径。
㈢加大扶贫助学力度,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学。加大区财政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持力度,安排专项经费,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助学制度。认真做好对贫困生“两免一补 (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工作。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关于特困生救助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中小学特困生档案,实行动态网络管理。要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助学活动。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得到帮助,真正做到不因贫困辍学。
㈣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子女和“留守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工作。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务院规定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居民子女一视同仁”的政策和厦门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保证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到指定的公办中小学上学。各镇(街)要特别重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建立与其代理监护人联系制度。各校要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和管理,为他们提供较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服务,使他们安心就读,健康成长。
㈤加快学籍管理电子化建设,完善“小升初”招生办法。加强学籍管理是从源头上控制中小学辍学的基础性工作。从今年开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将全面实行电子化学籍管理。市教育局将加强基层学籍管理人员培训,并拟在新学期开始建立起电子学籍管理网络。各校要严格学籍变动程序,实行全天候学籍管理服务、及时掌握全区中小学的辍学情况,对辍学生要及时记入电子档案,并定期公布,为控辍工作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各中小学要对学生辍学、动员返校和行政处罚等情况作详细记录,形成完整的工作档案。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的转学、借读,一律要有规范的学籍手续,并按程序办理,严禁无序流动。突出抓好“小升初”招生这一重要环节,不断完善“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建立并完善小学移交和初中接收的学生档案,真正做到小学毕业与初中接收“无缝对接”,保证每一个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习。
㈥全面实行“控辍重点管理单位”制度。20**年,全区以镇(街)、学校为单位,凡初中年辍学率超过2%,小学年辍学率超过0.2%的,均列为“控辍重点管理单位”。区教育督导室将在年初公布控辍重点管理单位名单,并提出限时整改要求。凡被列为控辍重点管理单位的镇(街)或学校,每月要向区教育局和区教育督导室报告一次控辍工作情况。
㈦积极创建“无辍生镇街”、“无辍生校”。从20**年6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无辍生镇街”和“无辍生学校”创建活动,并将创建情况作为区政府对各镇(街)、学校及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依据。区政府将组织人员对“无辍生镇街”和“无辍生校”逐一检查验收,对通过验收的镇(街)和学校给予表彰。
㈧创新考试与评价的激励导向机制。区教育督导室在督政督学活动中,要将控辍保学作为重要内容,加大专项督查和定期调研力度。全区初中毕业年级的学生都要参加由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凡不参加中考的、隐性辍学的、手续不全的、小毕未报到的等均作为辍学纳入各镇(街)、学校年辍学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