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意见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党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结合我市当前党校工作实际,就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工作大局,抓好党校规范化建设,把党校建成学习、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阵地,建成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熔炉,充分发挥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为我市建设“一个中心”、推进“四个打造”,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措施
(一)解放思想,不断更新观念,紧密结合实际,深化党校教学科研改革
1、明确教学改革方向。要依据“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修养”的思路,科学设置党校教学课程;要坚持党校姓“党”,一切工作都要按党的原则、制度和规定办事;要形成浓厚的学习和研究空气,切实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拓展教学内容。党校的教学内容要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由过去“政治理论”培训,拓展为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培训五个方面的培训,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要求,深入挖掘苏区历史、苏区优良传统和作风,重点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的教育,国情和形势的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3、创新培训方式。要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积极开展干部自主选学。要创造条件与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江西省委党校、温州市委党校及其它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办学的机制;要树立现代培训理念,运用多媒体手段和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发挥教与学的互动作用,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教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积极开展集体审课、备课、听课、评课活动。
4、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党校要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八荣八耻”、建设“一个中心”、推进“四个打造”等内容,认真办好各种进修班、培训班、理论班和专题研究班等主体班次,其学制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确定。在办好主体班次的同时,可依托红色资源,与委托单位联合举办具有红都特色的革命传统教育宣传班。
5、强化科研工作。党校科研要把教研人员、主体班学员两支队伍组织起来,加强对市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进行研究,加强党的基本理论的研究,加强干部教育规律的研究,切实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提高党校教学质量服务。要积极开辟与全国各地教育培训机构共同进行科研工作的途径。组织教学科研人员编撰实用性培训教材。
6、抓好基层党校、业余党校的培训工作。各乡镇党校、市直部门业余党校要认真办好本地、本系统的党员干部短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市委党校要加强乡镇党校、业余党校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教学计划安排、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课程建设等方面的业务指导。
(二)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
7、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党校要根据教师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定期对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聘任,将不能胜任教师岗位的人员给予待岗或调离。根据教师聘任情况,对主体班次任课资格和专题讲课资格一律实行竞争上岗。
8、实行专职教师定期考核制度和兼职教师选聘制。党校要对专职教师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对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质量及思想作风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教师职称评定、职务聘任和奖金福利分配挂钩。专职教师每年参加党校系统教育培训累计不少于1个月,每年下基层调研或指导基层党校工作累计不少于1个月。同时,党校要充分利用社会教学资源,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乡土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充实壮大党校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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