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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轮岗交流意见

[09-19 20:42:21]   来源:http://www.xuexue6.com  工作意见   阅读:6111
概要: 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促进机关中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推进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经县委、县府同意,将对部分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实施轮岗交流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等有关精神,加大对部分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干部轮岗交流意见,标签: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http://www.xuexue6.com
   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促进机关中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推进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经县委、县府同意,将对部分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实施轮岗交流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等有关精神,加大对部分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敬业争先,开拓创新,增强“三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推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轮岗交流的原则
   1、定期轮岗的原则。根据《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规定》等精神,要通过中层干部的定期轮岗交流,打破中层干部“终身制”和“铁交椅”,使中层干部合理流动,保持“一池活水”。
   2、突出重点的原则。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要根据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岗位的工作要求和不同特点,有重点地加大对一些服务、执法、窗口等部门中层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通过轮岗交流,不断完善中层干部群体结构,进一步增强中层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
   3、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实施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时,要从部门工作实际和中层岗位的特点出发,坚持做到组织安排和竞争上岗相结合、轮岗交流和保持工作连续性相结合、内部轮岗和跨部门交流相结合。通过经常性的合理的轮岗交流,保持中层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三、轮岗交流的对象和方式
   轮岗交流的对象:县级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从事人、财、物管理,证、牌、照核发,资金、项目审批及行政执法监督等重点、热点岗位上的中层正职,如中层正职由部门领导兼任的,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为轮岗交流的对象。凡在上述中层岗位上任职满五年以上的人员,必须进行轮岗交流。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采取内部轮岗和跨部门交流的基本方式。
   1、内容轮岗由各部门党组织集体讨论提出轮岗交流意见,采用竞争上岗与组织调配的方法,属组织调配的须报经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凡调任或提任上述岗位的均须向县委组织部干部料报送考察材料。
   2、跨部门交流由各部门党组织集体讨论提出交流意见,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或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交流意见,并与有关部门沟通后组织实施。
   四、纪律要求
   为保证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和克服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应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1、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在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中,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必须顾大局、识大体,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保证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实施。决不允许只讲部门特殊性,不讲组织原则性,以至出现政令不畅现象。对一些该轮岗的不轮岗,该交流的不交流的,要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视其情节轻重,要作相应的处理。
   2、在实施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过程中,当事人不论资历深浅,贡献大小,都要按照讲政治、讲党性的要求来处理个人问题,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如确有实际困难的,可以向组织提出,但经组织最后决定后,必须无条件服从。对经教育仍拒不执行组织决定的,要分别不同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项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各部门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
   1、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积极实施中层干部的轮岗交流。县组织人事部门将切实加强对各部门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之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2、除上述规定岗位外,其他干部的轮岗交流仍按机关干部聘任制的规定进行,在任期、聘期内,对中层干部的调整变动,按干部管理权限正常进行,但需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3、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对上述规定岗位上的中层干部及时进行轮岗交流。如有特殊情况,经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期,但2000年底前必须完成。
   本意见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嘉善县委组织部
   嘉善县人事局
   200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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