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健全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管理机制
17.明确管理机构,落实管理职能。市政府建立农家乐休闲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政策措施的制定及管理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明确牵头部门和主要职责。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立农家乐休闲旅游业行业协会。
18.乡镇政府负责区域内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日常管理及相关问题的处理。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的重点乡镇要建立管理服务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服务管理。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的重点村和重点区域要积极组建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对农家乐经营户的管理服务,促进行业自律。
19.各级农办负责抓好牵头协调、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沟通联络、指导服务等工作。旅游部门负责农家乐休闲旅游业行业管理工作,做好旅游信息搜集和发布工作,提供线路推荐、包装营销等统一的促销服务。
20.农业、林业、水利、公安、卫生、财政、国土、工商、环保、质监、药监、消防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对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指导管理,特别是加强安全防范、食品卫生、工商登记、标准化计量等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全市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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