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组织体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
(一)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扩大党在社区的覆盖面。按照方便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便于党组织管理党员的总体原则,加强和改进社区党组织设置,重点加强新建、改建住宅小区中社区党组织的建立、调整工作。在高昌路街道绿洲社区、葡萄沟社区、七泉湖镇车站社区等社区建立党总支部,在条件成熟的的社区设立楼院党支部和楼座党小组。提倡社区党总支部委员兼任楼院党支部书记、楼院党支部委员兼任楼座党小组组长,楼座党小组组长兼任居民小组组长,延伸党在社区的组织工作网络。加大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组建力度,将两心“组织”党支部隶属关系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划转到社区。
(二)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对区域内各种组织的领导作用。调整和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联席会,由街道党组织牵头,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在街道的派出机构、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代表,驻街道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代表、各类党员代表组成协调委员会和联席会,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议事、决策、协调工作制度,定期研究区域内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统筹工作,协调行动,整合力量,抓好落实。
(三)正确处理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其他组织的关系。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逐步探索和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积极支持和保障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要适应形式发展需要,尽快建立街道社区工会组织。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和监督,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积极引导社区服务组织依法经营管理,开展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社区服务活动。
四、规范管理,加强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一)优化配强街道社区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街道与乡镇同等对待”的要求,切实加强街道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优配强街道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努力把街道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有力、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奋发有为,能够协调各方做好群众服务的坚强领导集体。把社区作为培养锻炼和选用干部的“平台”,在保持社区原有编制、人员的基础上,今年再选派30名左右的乡科级后备干部到社区挂职,力争通过2至3年的过渡,基本实现社区干部队伍的专职化。
(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以各级党校为主阵地,分级培训街道干部和社区工作者。街道党政正职培训纳入全市党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培训,培训时间一般每年不少于15天;其他干部的培训由街道党工委负责,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7天。按照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培训内容。鼓励和支持街道干部和45岁以下的社区工作者参加学历进修和专业技能培训。要采取办班培训、外派挂职学习等多种方式,分期分批把街道社区干部轮训一遍,使他们在实践中学习,拓宽视野、丰富阅历、增长才干,进一步提高在新形势下胜任本职的能力和开展工作的水平,推动街道社区工作的健康开展。
(三)强化监督管理。街道党组织要与社区党组织签订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推行街道社区工作绩效考核,通过定目标任务、定考核标准、定奖惩措施等办法,细化、量化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到干有目标、管有依据、评有标准。严格民主评议考核制度,采取“自我评估、群众评议、上级考评”和定性评价、量化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评议考核社区党组织完成年度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挂钩。同时,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主动关心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的成效
(一)加强和改进对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中党员的教育管理。将企业离退休干部职工纳入社区管理,所属党员组织关系一律接转到所属社区党支部。企业仍然存在的,由企业向街道社区每年交纳100元的活动经费;原企业已经不存在的,由市财政按照每年100元的标准划拨活动经费。社区党组织要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和接收工作,对有固定住所的党员,应及时把他们的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党组织;对无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流动党员,要把他们纳入临时居住地党组织或街道流动党员服务站。做好在社区居民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重视做好在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