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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提高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管理水平,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临颍实际,就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聘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积极推行事业单位领导职务聘任制和干部任期制,探索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干部能上能下,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推动临颍大发展、建设充满活力的新型工业化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客观公正、群众公认原则;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3、分类管理、量化考核原则;
4、激励与监督相结合原则。
三、聘任范围和期限
聘任范围是县属事业单位及部门管理的科级事业单位行政领导职务。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
四、聘任方法
主要采取直接聘任和公开竞聘两种形式,同时积极探索试行公选聘任等其他聘任形式。
(一)直接聘任。直接聘任采取以下程序进行:
1、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单位党组织推荐的拟聘任人选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中公认度不足三分之一的,取消资格,不予考察。
2、研究决定。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等情况,提出建议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
3、聘前公示。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按照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影响任职的取消资格,不予聘任。
4、办理手续。确定聘任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颁发聘书。正科级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由县委聘任,县委组织部负责颁发聘书;副科级事业单位的正职由县委组织部聘任并颁发聘书。
县委或县委组织部已研究任命的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改为聘任制,适时采取直接聘任的形式进行理顺,聘期自颁发聘书之日算起。
(二)公开竞聘。根据干部缺岗情况和工作需要,适合公开竞聘的职位,原则上在本单位或本系统范围内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进行。公开竞聘采取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工作方案。县委组织部根据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位缺额情况和工作需要,拟定公开竞聘工作方案,报请县委同意后实施。
2、公布职位。县委组织部负责通过媒体及有关形式向社会公布公开竞聘的领导职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等。
3、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以个人自愿报名为主,也可以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的方式进行。县委组织部根据竞聘职位的条件和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4、演讲答辩。资格审查合格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演讲,介绍个人工作经历、自身具备的条件和优势、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答辩。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适当增加有针对性的理论测试或能力测试。
5、民主测评。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公认度低于三分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根据竞聘者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结果,按照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进行考察。考察要全面考察竞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思想素质、竞聘职位需具备的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7、研究决定。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等情况,提出建议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
8、聘前公示。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经县委常委会或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结果影响任职的取消资格,不予聘任。
9、办理手续。确定聘任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三)公选聘任。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面向全县、全市乃至全省公选聘任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公选聘任的程序在公开竞聘程序的基础上,增加笔试、面试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