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力度,今年继续将大荆中学、芙蓉中学、虹桥中学、乐清市二中、柳市中学、白象中学及翁垟二中各15%左右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各自招生范围内的初中。定向生录取工作在公费统招生分数线划定之后进行,分数线控制在各学校公费分数线下降25分之内。定向名额分配方案另行发文。
(2)择校生的录取办法:在普通高中公费生录取分数线下达之后,开始择校生招生报名工作,由市教育局根据全市中考成绩划定报名最低分数线,各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实际自行确定本校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全市择校生最低分数线)并组织报名。考生凭学业考试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卡原件到有关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普通高中的录取程序为:先录取公费生(包括定向生、特长生),再录取择校生。
乐清市三中540名招生计划,在面向全市招收50名公费生的同时,再面向乐成学区招收80名公费生,其他指标仍面向全市收费招生。
为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在不超过各校当年招生计划3%的前提下,虹桥中学、乐清市二中、白象中学、大荆中学等校将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分别面向全市招收音乐、体育、美术公费特长生,有关事项均另行发文。
今年批准创办的乐成公立寄宿学校高中部,今年招生计划为4个班共180名学生,原则上面向本校初中部招生。
3、综合高中、职业高中(中专):
(1)综合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均面向全市招生。
(2)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凭准考证和中考分数卡直接到有关职业学校报名,学校根据考生意愿和中考成绩自主录取。
(3)允许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和往届生凭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报读职业学校。
(4)报考幼师、旅游、烹饪、服装、音乐舞蹈专业的考生,面试与报名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
(5)新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报市教育局审核确认。
(三)考生照顾录取的规定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教发〔20**〕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对下列考生予以照顾录取。
1、下列考生可在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分数予以照顾录取。
(1)烈士子女下降20分。
(2)因公牺牲军警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下降10分。
(3)根据乐清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夫妻双方均系农业户口,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独生子女在中考时,享受录取分数线降5分照顾录取待遇;夫妻双方均系农业户口的两女户,其女享受录取分数线降3分照顾录取待遇。但根据乐计生〔20**〕15号文件,如属下列情形的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不享受照顾录取待遇:(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行政机关单位职工或一年以上临时工的;(2)夫妻双方或一方为乡镇以上企事业单位职工或一年以上临时工的。
独生子女户、两女户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学校汇总上报,市计生局负责审查认定,认定结果5月底在乐清教育网(网址www.yqer.cn)上统一公布。
2、下列考生可在普高(不含省重点)、职高类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分数予以照顾录取。
(1)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下降20分;
(2)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子女下降10分;
(3)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籍考生下降5分。
1、2类中若有符合两项或两项以上照顾录取条件的,则取分数最高一项照顾。
凡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填写《乐清市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符合照顾录取条件考生登记表》、《乐清市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符合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照顾录取对象情况登记表》,并务必于5月8日—10日送市教育局普教科(二),同时上交有关原始证件(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逾期作放弃论处。
(四)其他事项说明
1、犯有赌博、盗窃、聚众斗殴、扰乱社会治安等,受过公安部门拘留而未改过者不予录取;
2、已报本市高中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已上普高或职高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应在本市相应高中就读,若有特殊原因,需到外省、市高中就读的考生,必须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有关同意外出就读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