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育考试项目为3项,每项为10分,满分值为30分。必考项目1项,为中长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选考项目2项,在篮球、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三个项目中由考生选考2项。考试安排在5月进行,具体工作按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三)考查项目为英语口语交际,考查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查安排在4月15-16日进行。所有初中毕业生都应参加英语口语交际考查。
(四)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测试办法、时间、内容等具体事项按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在外地就读“回原籍”报考的学生,如原就读学校属课改实验学校,则其已测试的综合素质成绩予以承认(须于5月30日前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综合素质成绩证明交市教育局普教科);非课改实验学校毕业的“回原籍”报考学生以及往届生,一律在报名学校参加科学实验操作、艺术终结性测评和体质健康测试,以及探究与实践写一篇小论文的测试。
以上学业考试项目总分为650分。报考省一级重点高中的考生,必须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2A2P以上(含2A2P),社会政治考试成绩B等以上(含B等);报考省二级、三级重点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1A3P以上(含1A3P),社会政治考试成绩C等以上(含C等);报考一般普通高中(含温州市级重点高中)的考生,必须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4P以上(含4P),社会政治考试成绩C等以上(含C等);报考综合高中的考生,必须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3P1E以上(含3P1E),社会政治考试成绩D等以上(含D等)。报考上述各类高中,综合表现评定须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所有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英语口语交际考查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在高中事业发展计划内,按考生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及英语口语交际考查成绩,结合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重点高中:
(1)乐清中学取消定向招生制度,实行统招、自主招生与招收保送生、特长生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市招生,自主招生、保送生、特长生和公费统招录取名单向全市张榜公布。按招生计划的20%招收保送生,按1:1.08确定保送生推荐数,并将推荐名额按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数(含上学期在校就读,本学期已按乐教职〔20**〕5号文件精神到职高就读的学生)和办学水平情况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特长生不超过今年招生计划的3%。自主招生与保送生招收方案及其推荐名额分配、特长生招生方案等另行发文。招生录取程序为:首先按照“学校推荐、统一测试、择优录取”原则进行乐中自主招生;其次录取保送生,以学区为单位根据学区内各初中学校保送指标总数按保送条件和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再次根据考生志愿录取公费统招生和择校生,面向全市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同时根据考生专业特长测试成绩结合学业考试文化课成绩等录取特长生。凡初中阶段留级、休学的考生,乐清中学自主招生、保送生、特长生、公费统招均不予录取。
(2)虹桥中学、柳市中学、乐清市二中、乐清市三中、白象中学各拿出50名公费生指标,在乐清中学招生录取之后面向全市招生,并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招生指标仍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进行。
2、普通高中(包括民办高中):
(1)公费生的录取办法:需填报志愿的普通高中,根据其招生区域(考生所在区域以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准,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年4月15日),结合考生志愿(乐成学区的考生,在乐清市二中、乐清市三中公费生录取中,先按2所学校公费招生人数之和划定公费录取分数线,然后各校按第一志愿录取,不足部分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公费生录取分数线,经资格审查后由市教育局予以录取。白石镇户口的考生,可在乐清市二中、乐清市三中2所学校中选报1所,同时可填报白象中学,共计2所学校志愿;录取时,先按第一志愿录取,若未上线,则按第二志愿录取。不需填报志愿的普通高中,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各校公费生录取分数线,考生直接凭有关证件向招生学校报名。大荆中学、芙蓉中学、翁垟二中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安排1个班级(50名)招收非本学区户籍的公费生,在分数线公布后1日内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报名,并按报名学生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学区户籍公费生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