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十五”期间,省里对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结构调整的贴息资金,在保持“九五”总额的基础上,再新增一定的数额。省里今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扶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各级政府也要视财力可能,支持传统产业的改造。
(十六)着力限制、淘汰落后技术与装备,压缩落后过剩生产能力。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优胜劣汰机制。淘汰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对已明令关闭的“五小”企业,有关部门应收回其生产许可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停止贷款,停止供电。
(十七)加大传统产业产权主体多元化的改革力度。积极鼓励民间资金投资传统产业的改造,对个人股权分红所得资金再作投资入股的,参照《浙江省国有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试行办法》(浙政〔1998〕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优势企业为龙头,通过兼并、联合、重组、改造,推动有潜力和优势的传统产业企业逐步发展成为跨国经营的大集团。
(十八)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高技术人才和留学人员来我省创业。提高企业家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素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培养产业发展的学术带头人。
(十九)努力为传统产业改造提供良好的服务。建立产业信息发布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产业导向目录,引导全社会投资方向。逐步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建立和完善创新服务中心和产学研结合的产品创新中心等中介服务体系,为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提供良好的环境。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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