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防汛预案,提高可操作性
(八)强化预案编制和修订。基层防汛预案是有序开展监测预警、人员避险转移、抢险救灾的重要依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深化细化以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为重点的防汛预案,山区重点抓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水库抢险预案,沿海地区重点抓好防台风预案和船只避风方案。各地要突出抓好人员避险转移方案的细化完善,力求简明实用,明确各级组织指挥和防汛抢险工作人员的上岗标准,明确避险预警方式、转移路线、转移方式、转移负责人,安置地点,对老、弱、病、幼、残等弱势群体,要逐人落实帮扶措施。同时,要加强预案管理,预案编制完成后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并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九)加强预案演练。各地要结合全省防汛抢险演练周活动,开展针对性演练,组织群众参与预案演练,让群众了解掌握预案的内容,明白发生汛情险情时自己的应对措施,真正成为防灾减灾的主体。同时,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修订完善预案。
五、建立队伍,储备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建立防汛抢险队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抢险救灾队伍,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机动抢险队伍,加强训练和演练,提高防汛抢险救灾能力。
(十一)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防汛任务较重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的原则,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或者委托有关部门集中储备。物资储备的数量和品种应根据当地可能发生的灾情、险情和有关定额的规定确定,并对防汛抢险物资实行即用即补制度。对区域内可调用的抢险机械、运输工具、救生器材等抢险救灾设备和施工队伍,建立登记预备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并在预案中明确调用程序和联络方式,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易受台风、洪水和地质灾害影响的乡(镇)政府,特别是远离县城、交通和通讯保障能力弱的乡镇政府,要逐步配备卫星电话、小型发电机、手摇报警器、冲锋舟或木船、救生衣、帐篷等物资设备,提高“乡自为战”的能力。
六、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十二)开展培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对基层组织指挥员、水库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人员转移责任人、抢险技术骨干等有关防汛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组织指挥能力、巡查预警技能和防灾减灾意识。
(十三)加强宣传。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广播、宣传册、宣传画、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防灾避灾知识,特别是在临灾前要加密播报汛情、灾情信息和防灾自救知识。要特别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山区群众和中小学校学生的宣传。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要设立警示牌,发放明白卡,制作人员转移安置示意图等,做到防灾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通力协作,形成基层防汛合力
(十四)强化政府领导。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基层防汛能力建设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基层防汛能力研究,把加强基层防汛能力建设作为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的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落实人员、筹措经费、改善装备,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尽快提高基层的防汛能力。
(十五)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基层防汛能力建设。各市、县防汛指挥机构要加强对基层防汛能力建设的指导,督促、检查基层防汛能力建设;要分级组织对县防指办工作人员、乡镇领导和防汛人员、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防汛业务知识培训,对水库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等进行专项培训;组织修编预案;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及灾情,及时将雨、水情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和监测系统建设,着力提高预报精度,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水利部门要加快重要小流域、重要小(二)水库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和全省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体系建设,提高水雨情的监测预警能力;同时,加强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提高安全度。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不断完善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为主的地质灾害防范体系,提高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建设部门要加强民房建设规划和质量监管,进一步提高抗风能力;继续组织开展农房安全普查,同时加强城镇防洪排涝设施和高空设施的管理,保障城镇防洪防台安全。民政部门要加快避灾场所规划、选点和建设,提高避灾能力。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加强避风港建设与规划,加快渔船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渔船避风和监管能力。发展与改革部门要加强基层防灾避灾工程规划与建设的指导,财政部门要对基层防汛能力建设给予重点扶持,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防灾知识宣传。其他防指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为提高基层防汛能力作出贡献。
二ΟΟ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