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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县是全省毛竹自然分布的中心产区之一,全县竹林面积共有18.6万亩,其中毛竹林面积18.4万亩,农业人口人均占有竹林1.2亩,竹资源十分丰富,是我县农村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为深入贯彻"创畲乡生态优势,建风情旅游名城"的发展战略,切实做好"竹"字文章,加快我县笋竹产业化发展的步伐,促进畲乡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进我县农村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笋竹产业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战略
1、笋竹产业发展的思路。以"创畲乡生态优势,建风情旅游名城"发展战略为指导,以生态环境建设和笋竹产品市场为导向,以现有笋竹林基地为基础,以科技为依托,以林业产业化经营为载体,通过笋竹产业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建立笋竹产业种育加、贸工林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格局、实现生态环境优化,林农增收,林业增效,国家增税的目标,推进我县林农致富奔小康进程。
2、发展战略。加大对低产竹林的改造,改善竹林经营状况;扩大笋竹林基地规模,提高竹林单位面积的产量和效益;适当扩大竹林面积,开发有地方特色和具有市场开发前景的食用竹笋。在全县广泛开展"畲乡一人栽种一株竹"活动,努力发动全县人民群众实现人均种一株竹的目标。通过五年的努力,完成竹林低产改造5万亩,笋竹两用林基地建设2.5万亩,新造竹林0.5万亩(分年度实施情况见附表),建立高新科技示范园一个,面积200亩,建设"毛竹之乡"2-3个,"笋竹之村"10个,"笋竹大户"20个。笋竹加工方面,力争在"十五"期间规划发展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家,年产值3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3-4家。开拓国内外市场,注重笋竹产品的品牌创立、宣传,五年后实现笋竹年产值1亿元。
二、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笋竹产业发展的社会化服务
3、建立笋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全以笋竹发展实行宏观指导,对重大问题进行科学决策,组织和协调农口部门、财政、科技、外贸、供销、乡镇以及金融等各行各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产业化战略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笋竹产业发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内,负责日常工作和笋竹产业的发展规划编制,组织实施笋竹产业的技术推广、生产监督、技术指导。
4、成立笋竹产业发展协会。由笋竹生产、加工、营销大户组成,开展行业管理,实行自愿参与,自主经营,民主管理,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与发展办公室一同管理笋竹产业发展。
5、竹林培育提倡投入主体多元化,以竹林经营者为投资主体,政府和部门对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重点扶持。
6、发展笋竹产业的资金,必须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竹业发展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资金来源省财政扶贫资金、地方财政、林业部门收取的毛竹"两金"中提取部分筹集,争取每年安排50万元左右专项用于扶持竹产业的发展。
7、毛竹低产林改造项目。连片面积50亩以上,经过清园、铲山扶育,以群众投工投劳实施。
8、笋竹两用林基地建设项目。连片面积50亩以上,经过深翻垦复并施肥的,经验收合格,每亩补助40元(示范点另定)、
9、新造竹林。毛竹造林面积在3亩、每亩株数达30株以上,当年扶育,经过验收合格,每补助150元;新造菜竹基地连片面积在1亩、每亩株数达到60株,当年抚育,经验收合格;每亩补助200元。
10、要抓好示范基地、示范村、示范户建设,根据实际需要每年在全县开发评比5个示范基地、5个示范户、5个示范村并给予奖励。
11、把培育、改造、新造竹林工作列入乡镇和有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林业部门必须严格制定技术标准,做好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验收,确保项目的实施。
12、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干部取工积极参与笋竹产业发展。
13、鼓励精、深、新笋竹产品的开发,提高笋、竹的附加值。控制原竹出运,限制资源消耗型的粗加工。对笋、竹加工龙业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强化政策配套服务。东坑工业小区和城北开发区内的竹加工企业,竹子成品林业"两金"按每支0.10元收取,半成品按林业部门制定标准的80%收取。
14、对于在竹林培育科学研究和科技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科技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的科技工作者给予奖励。在竹林培育、新产品开发、加工营销等方面起着较明显的示范带头作用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