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效能革命”的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8月8日-8月1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效能革命”动员大会,作出具体部署,出台相关措施。各机关部门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层层传达贯彻,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以积极的姿态开展“效能革命”。
2、查找问题(8月16日-8月31日)。各机关部门要对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条禁令”,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剖析原因。
3、整改落实(9月1日-9月30日)。各机关部门要根据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立说立行,边整边改,特别要抓住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下大决心进行整改。
4、长效管理(10月1日以后)。各机关部门要针对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效能革命”各项措施,在查找问题、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实行长效管理,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四、开展“效能革命”的组织领导
1、建立领导机构。要建立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效能革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
2、明确职责分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要切实抓好各自分管系统的效能建设。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各机关部门都要严格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切实把本单位的“效能革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广泛发动群众。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利用多种宣传工具,高密度、大力度地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发动基层和群众共同搞好“效能革命”。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效能革命”的目的意义,及时推广机关效能建设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加强舆论监督。要把机关作风好坏的评议权交给群众、交给服务对象,强化群众监督。
4、严格执行纪律。对违反“四条禁令”者,视情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离岗培训、告诫、诫勉、调离,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降职、免职、责令辞职以至辞退,违反禁令者所在单位的领导要负连带责任,任何人不得说情。
5、加强督促检查。市委和市政府督查部门、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事局和市直机关党工委以及“效能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效能监察中心,要切实加强对各机关部门开展“效能革命”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纠正问题。各机关部门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效能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开展“效能革命”的情况。
市直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包括省部属在温单位)都要根据以上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效能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