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职责分工。抓紧研究出台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职责分工分解意见,明确工作进度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保把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评议考核和监督检查。认真研究制定依法行政的评议考核标准,规范评议考核程序,建立健全评议考核制度。组织社会公众对依法行政的状况进行评议,将依法行政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把评议结果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带有普遍性或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组织研究,切实加以解决。要组织制定依法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对构成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规范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特别是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职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机遇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为促进我省政治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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